(辽阳市纪委监委驾驶员及其他临时用工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辽阳市纪委监委驾驶员及其他临时用工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000-00055
项目名称:辽阳市纪委监委驾驶员及其他临时用工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00,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
采购需求: 查看
一、采购内容
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采购外包服务项目,由外包服务公司指派不少于 13名驾驶员提供相关驾驶服务; 同时保障采购人不超过 2万元的临时用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搬运、维修、保洁等)。
二、工作内容及工作量
采购人指定的驾驶及临时用工服务。
三、用工标准
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供 驾驶服务的 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持有驾驶证(准驾车型C1及以上)3年及3年以上;须提供人员驾驶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年龄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适应出差、外地住宿的男性;须提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无犯罪记录证明。须提供公安机关近三个月内无犯罪记录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投标人所提供驾驶服务人员信息须保证准确,拟配备人员一经确认,不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
四、采购人承担的内容
1、 合同期内, 按月支付成交价十二分之一的外包服务费;
2、按月支付服务人 员 加班费 (如产生) ,加班费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另行结算,不包含在本项目预算中; 如遇最低工资标准上调,采购人与中标人另行结算上调部分,不包含在本项目预算中。因财政项目资金未及时拨付,导致延期付款,采购人不承担违约金。
3、提供驾驶人员的办公场所,保障日常工作及出差的工作餐;
4、负责车辆日常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管理和车辆调度;
5、有权对服务人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有权要求对服务人员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进行整改;有权要求 投标人 对服务人员进行调换,调换后的人员须经采购人认可。
五、投标人承担的内容
★ 1、不得将驾驶员委托给第三方代聘、代管和转包 ,依法与指派给采购人的驾驶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险)。
★ 2、投标人及其人员应妥善保管和使用采购人的车辆,做到及时维护、谨慎驾驶、车况性能良好;
★ 3、承担用人产生的各类风险和责任或因服务人员违规、违纪、严重失职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投标人有向采购人进行赔偿的义务;
★ 4、经判定由于 驾驶 服务人员驾驶不当导致采购人车辆保额以外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 5、做好服务人员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和组织好各项法律、法规的学习,做好跟踪服务;
★ 6、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及时做好服务人员的调整、更换和补充工作;
六、验收要求及程序
1、投标人须提供所有指派的驾驶 服务 人员的身份证件、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学历证明 (如有) 、驾驶证(准驾车型 C1以上)3年及3年以上 , 、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交由采购人查验,并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备案。
2、采购人每月对投标人指派的驾驶人员的考勤及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审核,并形成《月份考勤汇总表》作为验收依据。
★ 七、付款方式及条件
合同签订后,按月支付,中标人提供成交价十二分之一的外包服务费及服务人员加班费(如产生)发票,经采购人核实无误后,次月支付上月的费用(无息)。
注:
1、如遇最低工资标准上调,采购人与中标人另行结算上调部分,不包含在本项目预算中。
2、如产生 加班费,采购人与中标人另行结算,不包含在本项目预算中。
3 、因财政项目资金未及时拨付,导致延期付款,采购人不承担违约金。
八、履约期限和履约地点
★ 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就服务事项无异议可续签,总服务期限不超过 3年。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就服务事项无异议可续签,总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等相关扶持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1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1月17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2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心第五开标室(****路****号辽阳市人民政府A****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招标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网相关通知。
4、开标时,供应商须自带电脑及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国共产党辽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 址: ****路****号
联系方式: 138****81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永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街****号网点
联系方式: 0419-***3339
邮箱地址: 67****@****.com
开户行: /
账户名称: /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怀若
电 话: 0419-***3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