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劳务派遣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中心劳务派遣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7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700-02958
项目名称:****中心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84,000.00
最高限价(元):384,000
采购需求: 查看
****中心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
一 、基本条件
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3、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4、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项目服务内容
1、中标人须配合采购人做好派遣员工招聘相关工作,做好派遣员工入职、离职手续办理、书面劳动合同鉴定工作;做好派遣员工档案管理、党团关系管理,协助采购人定期收集整理派遣员工现实工作表现、人员异动等情况,并做好记录;
2、中标人须按时代发工资及其他劳动报酬;中标人须办理派遣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及增减人员的调整手续;
3、派遣员工的退回及补偿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应条款执行,中标人负责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各种社会保险、档案等手续;
4、中标人在派遣人员发生患职业病、工伤或工亡等情况下,负责引导、协助派遣人员或其家属按照国家规定到指定鉴定机构进行工伤事故或者职业病的认定、劳动能力(伤残)等级的鉴定,落实派遣人员的医疗、工伤等相关待遇,并按国家和锦州市工伤赔付标准负责相关费用的报销、理赔工作,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费用,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5、中标人须处理派遣人员与采购人发生的劳动争议纠纷,并根据劳动仲裁、人民法院等机构调解、裁决、判决结果,负责处理纠纷,维护派遣人员和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6、派遣人员违反工作纪律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追偿派遣人员违反工作纪律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7、中标人每年组织派遣人员不少于2天的政策业务知识的培训,并承担培训期间的场租、食宿等费用;
8、中标人服务期内,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不得外包、转让或以其他形式变更招标服务主体;出现重大经营、变更事件应提前15日告知采购方。
三、购买服务人员的工作职责
购买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中心提供训练及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四、人员岗位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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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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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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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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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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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径教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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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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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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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球教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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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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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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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度滑冰教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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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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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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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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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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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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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值班(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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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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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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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值班(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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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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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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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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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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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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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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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残疾人/监狱/脱贫攻坚支持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2.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07日 08时00分至2023年07月13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7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17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心(****里****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及方式:***网http://www.****.gov.cn ***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报名无效。辽宁博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再受理投标人线下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
2、投标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供应商同时准备电子投标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网相关通知。
3.本项目为政府采购电子标。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投标人在电子评标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心
地 址: 人民街五段10号
联系方式: 0416-***20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博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凯旋家园7-26号
联系方式: 0416-***2338
邮箱地址: jz****@****.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博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4169001480102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邢女士
电 话: 0416-***2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