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产科优质资源扩容项目工程材料采购
政府采购合同
需方: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供方: 深圳领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供需双方于2025-07-11签订的《 妇产科优质资源扩容项目工程材料采购》(以下简称采购合同),合同编号 JH25-210000-01201-001-00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项目工程材料分批次到货,分批次付款。 进行部分变更,特定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变更内容
原合同条款:
五、付款方式及条件 材料采购合同生效后,需方在提交采购订单后十五(15)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以实际为准),需方向供方支付预付款,供方向需方开具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预付款=本合同项下全部货物合同价款*20%。仅供货货物:供方应于发货前7日前向需方开具至单笔货物金额总价的100%发票(含预付款发票),需方收到发票后15日内(具体时间以实际为准),向供方支付至单笔货物金额总价的100%的货款。供货+安装货物(防火门和钢制医疗门):供方应于发货前7日前向需方开具至单笔货物金额总价的80%发票(含预付款发票),需方收到发票后15日内(具体时间以实际为准),向供方支付至单笔货物金额总价的80%的货款,防火门安装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至验收货物金额总价的100%,钢制医疗门安装完成经验甲方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至验收货物金额总价的100%。
现调整为:
五、付款方式及条件 材料采购合同生效后,需方在提交采购订单后十五(15)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以实际为准),需方向供方支付预付款,供方向需方开具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预付款=本合同项下全部货物合同价款*20%。仅供货货物:供方应于发货前7日前向需方开具至单笔货物金额总价的100%发票(含预付款发票),需方收到发票后15日内(具体时间以实际为准),向供方支付至单笔货物金额总价的100%的货款。供货+安装货物(防火门和钢制医疗门):供方应于发货前7日前向需方开具至单笔货物金额总价的80%发票(含预付款发票),需方收到发票后15日内(具体时间以实际为准),向供方支付至单笔货物金额总价的80%的货款,防火门安装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至验收货物金额总价的100%,钢制医疗门安装完成经验甲方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至验收货物金额总价的100%。 第一次付款(预付款)5,340,486.36元,第二次付款5652346.45元,第三次付款1291294.64元,余款14418304.33元(根据实际发生量付款)。
二、补充事宜
本协议与原合同内容有冲突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没有涉及的内容按照原合同执行。供需双方承诺均已知晓合同内容以及本次补充协议内容,并承诺为此承各自的义务和相关法律责任。
三、协议生效
本补充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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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方(公章):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2025-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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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方(公章):
深圳领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2025-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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