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鼎亿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
需方: 铁岭市传染病医院
供方: 锦州鼎亿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需双方于2025-12-31签订的《 锦州鼎亿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采购合同》(以下简称采购合同),合同编号 JH25-211200-01106-003-00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 进行部分变更,特定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变更内容
原合同条款:
付款时间:货到验收合格后回款期不超过12个月,以发票日期为准。
现调整为:
依据目前铁岭市结核病医院(铁岭市第二人民医院)现有的实际情况,需方 回款日期不超过60日,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并且在医院资金状况允许的情况下安排 优先回款。
二、补充事宜
无
本协议与原合同内容有冲突以本协议为准,被协议没有涉及的内容按照原合同执行。供需双方承诺均已知晓合同内容以及本次补充协议内容,并承诺为此承各自的义务和相关法律责任。
三、协议生效
本补充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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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方(公章): 铁岭市传染病医院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2026-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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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方(公章):
锦州鼎亿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2026-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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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05/sWoFiZ0BXPVcpvRs6CF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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