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合同
需方: 辽宁省第三荣军优抚医院
供方: 辽宁昊泰物资有限公司
供需双方于2026-01-12签订的《 采购病床及康复设备》(以下简称采购合同),合同编号 JH25-210000-49498-001-00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付款方式及条件:签订合同并收到等额预付款保函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0% 进行部分变更,特定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变更内容
原合同条款:
付款方式及条件:签订合同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0%
现调整为:
付款方式及条件:签订合同并收到等额预付款保函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0%
二、补充事宜
本协议与原合同内容有冲突以本协议为准,被协议没有涉及的内容按照原合同执行。供需双方承诺均已知晓合同内容以及本次补充协议内容,并承诺为此承各自的义务和相关法律责任。
本协议与原合同内容有冲突以本协议为准,被协议没有涉及的内容按照原合同执行。供需双方承诺均已知晓合同内容以及本次补充协议内容,并承诺为此承各自的义务和相关法律责任。
三、协议生效
本补充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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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方(公章): 辽宁省第三荣军优抚医院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2026-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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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方(公章):
辽宁昊泰物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2026-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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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05/v2oGiZ0BXPVcpvRsDSHK.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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