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术动力装置
数量: 1台
技术参数要求:
1、综合型多功能主机
★1.1支持关节镜手术刨削、脊柱开放手术的磨削、手足踝手术的小骨锯切、脊柱椎板铣刀、克氏针打入、关节铰锉功能。
1.2 具有手控、脚控多种控制方式,刀具自动识别功能。
★1.3 采用≥7寸液晶显示触摸屏。
1.4 可同时连接电机数量≥2把,连接磨钻手柄时最高转速≧78000 r/min,磨削快速平稳,径向跳动小于0.01mm。
1.5 故障自诊断和自保护。
2、多功能脚踏开关
2.1 多功能按钮≥2个,具备无级调速踏板。
2.2 IPX防水等级≥7级,保证产品的使用方便且安全耐用。
3、关节刨削手柄
3.1 手柄具有手动控制按键≥2个。
3.2 手柄带有抽吸调节控制开关,抽吸负压调节,全密封设计。
★3.3 单向转最高转速≥11000r/min,往复转最高转速≥5500r/min。
3.4 具有刀具快速安装接口。
4、关节刨刀/钻头
4.1 不锈钢制作,操作方便,刃口锋利耐用。
4.2 双面齿直刨刀,刀头直径≥4.0mm,刀头长度≥125mm。
4.3 外刃内齿直刨刀,刀头直径≥4.0mm,刀头长度≥125mm。
4.4 柱状关节直钻头,刀头直径≥5.5mm,刀头长度≥125mm。
标准配置:
1、综合型多功能主机≥1台
2、多功能脚踏开关≥1台
3、关节刨削手柄≥1把
4、关节刨刀≥7支
5、关节钻头≥4支
二、手术动力装置
数量: 1台
技术参数要求:
1、综合型多功能主机
★1.1支持骨科手术的锯切、钻孔、打克氏针、关节铰锉功能。
1.2 具有手控、脚控多种控制方式,刀具自动识别功能。
1.3 采用≥7寸液晶显示触摸屏,操作简单、使用方便。
★1.4 可同时连接电机数量≥2把,连接磨钻手柄时最高转速≥78000 r/min,磨削快速平稳,径向跳动小于0.01mm。
1.5 大功率动力和高速动力双输出接口,手柄连接自动激活。。
2、多功能脚踏开关
2.1 多功能按钮≥2个,具备无级调速踏板。
2.2 IPX防水等级≥7级。
3、动力手机
3.1 通用手机,空心轴电机,支持正反转功能。
3.2 双板机按钮,转速模式和安全模式按键。
3.3 耐高温压力蒸汽灭菌,防水密封结构。
4、克氏针钻夹头
4.1 带刻度调节功能,夹持范围Ф0.7~Ф4.0mm克氏针刀具。
4.2 直通,支持正反转功能。
5、骨钻夹头
5.1 动力强劲,最高钻速≥1500r/m。
5.2 中空设计,可接插长骨钻。
5.3 全不锈钢制作,可高温高压水蒸气消毒。
6、骨钻头
6.1 不锈钢钢精工细作,刃口锋利耐用,直径≥4.0mm。。
7、摆锯机头
7.1 动力强劲,最高转速≧15000c/min。
7.2 可高温高压消毒。
7.3 低发热、低噪音,与锯片连接方便。
8、护鞘骨锯片
★8.1、采用悬浮式夹层锯片设计,且低发热,低震动,低噪音,最高转速时空载噪音<80dB。
标准配置:
1、综合型多功能主机≥1台
2、多功能脚踏开关≥1台
3、动力手机≥1把
4、克氏针钻夹头≥1把
5、骨钻夹头≥1把
6、骨钻头≥2支
7、摆锯机头≥1把
8、护鞘骨锯片≥2片
9、骨钻、针≥3支
三、手术动力装置
数量: 1台
技术参数要求:
1、多功能主机
1.1 适用于所有骨科手术对骨组织的打磨处理。
1.2 故障自诊断和自保护技术。
1.3 主机LCD液晶和LED光逐条实时显示。
1.4 宽电压电源设计,适应恶劣供电环境。
2、多功能脚踏开关
★2.1 带功能切换按钮和无级调速踏板。
2.2 IPX防水等级≥7级。
3、微电机
3.1 高速电机马达,有效转速≥35000 r/min,输出动力强劲。
3.2 自动风冷技术,温升小,可持续长时间工作。
3.3 连线马达一体化设计,可高温高压消毒。
4、高速磨钻手柄
4.1 直柄设计,方便握持,具有良好的手术视野。
★4.2 最高转速≥78000 r/min,磨削快速平稳,径向跳动小于0.01mm。
4.3 工作噪音低,支持正反转打磨。
5、磨钻头
5.1 直径≥3.0mm金刚砂球形磨钻头。
5.2 直径≥5.0mm金刚砂球形磨钻头。
5.3 直径≥6.0mm金刚砂球形磨钻头。
5.4 直径≥2.0mm切削刃球形磨钻头。
5.5 直径≥3.0mm切削刃球形磨钻头。
5.6 直径≥5.0mm切削刃球形磨钻头。
5.7 直径≥6.0mm切削刃球形磨钻头。
5.8 直径≥7.0mm切削刃球形磨钻头。
标准配置:
1、多功能主机≥1台
2、多功能脚踏开关≥1台
3、微电机 ≥1套
4、高速磨钻手柄≥1把
5、磨钻头≥8支
6、手柄水管附件≥1件
7、清洁剂≥1瓶
8 、润滑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2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3.3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备案信息表。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2.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