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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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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标题: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强生过氧化氢灭菌器保修服务项目的公示 |
有效期: |
2023-04-03 至 2023-04-11 |
| 撰写单位: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撰写人: |
王新萍 |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项目名称:强生过氧化氢灭菌器保修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项目维保的过氧化氢灭菌器共计5台,型号包括STERRAD 100S和100NX,生产厂家均为强生公司,通过购买维保服务保证设备正常运转。服务期3年,预算为年度采购预算,一次采购签订1年期服务合同,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后两年采购需求和金额无重大变化,则每年续签合同。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一年预算金额50.5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由于医疗设备的维修技术、配件以及临床应用支持等相关专业因素,只能由原设备厂家进行维修保养,才能保证设备稳定运行和最佳临床检查效果。因生产厂家强生公司的高级灭菌产品业务被福迪威美国公司收购,所以国内该业务的总代理变为福迪威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且福迪威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在辽宁省唯一授权供应商为沈阳华康利泰科技有限公司,若要采购相关服务,只能由沈阳华康利泰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无其他公司和个人可以提供原厂专业维修服务。同时我院组织了相关技术专家进行论证,项目符合《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财采〔2014〕526号)第二章第三条(一)款7项的规定,故申请采购方式为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沈阳华康利泰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街****号1801、1804室
三、公示期限
2023年4月3日 至 2023年4月1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联 系 人:荀老师
联系地址:****街****号
联系电话:024-****2858
2.财政部门:辽宁省财政厅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地址:****街****号
联系电话:024-****5010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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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
附件: 1-单一来源专家论证表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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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05/y8j2RIcBKdt3HdmBczE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