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人民医院,宜春市传染病医院:
《关于变更宜春市人民医院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请示》及《关于变更宜春市传染病医院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请示》收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将你院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变更为孙恕。
特此批复。
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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