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为采购人所需长春中医药****中心公共区域增设监控项目(二次) 以公开磋商的方式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的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中心公共区域增设监控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D-T-2025245;
3.采购内容:室外枪式摄像机6台,室内半球摄像机27台,千兆交换机2台,录像机1台,硬盘8***网线配管线槽。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4.采购金额:79991.00元;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
7.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三证合一”,只需要携带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新成立公司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一年(2024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提供就近年份,2024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财务良好承诺即可);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前近一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5. 投标人在近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及不良行为记录(须提供“***网”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信用中国(www.****.gov.cn)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③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网截图(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并加盖公章);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可提供(2022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文件。
四、磋商文件发售:
1.投标人需携带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第三项”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有证明文件(所有相关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存)于定于2025年9月19日至定于2025年9月23日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1:00、13:30~16:00到长春市经****城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出不退,逾期不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25年9月29日13时30分之前送达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4.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25年9月29日13时30分在长春市经****城会议室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五、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地 址:****路****号
联 系 人:娄老师
联系电话:151****8130
采购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城
联 系 人:张坤
联系电话:135****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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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065/K66gYJkBg7S5K-63_Sv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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