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总院食堂三年期经营权项目
正式披露 项目编号:L52026HB1000034(G26314)
租赁底价:385.77 万元/年
交易品类:资产租赁
出租用途: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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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期: |
2026-10-09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6-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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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元): |
1100000 ( 110 万元) |
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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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
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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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魏经理 0716-***8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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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
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荆州市肿瘤医院、长江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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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申请与承诺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租赁申请书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交易所、意向承租方造成损失的,以本项目设定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标的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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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L52026HB1000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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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总院食堂三年期经营权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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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底价 |
385.77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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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26-1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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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截至日期 |
2026-10-21 |
出租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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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 |
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荆州市肿瘤医院、长江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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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
湖北省 - 荆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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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421000420168037D |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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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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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定价依据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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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依据 |
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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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调整方式 |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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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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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用途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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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用途其他说明 |
医院食堂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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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状态 |
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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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 |
双方各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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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招租条件 |
1.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e产权”——【****中心】,在【我的订单】界面中完成报名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操作(以挂牌截止日17:00 前在“e产权”——【****中心】——【我的订单】中确定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报名登记的意向承租方名称即为交纳保证金的主体)。 2.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和《食堂委托经营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及全部产权交易服务费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中心——支付订单,完成确认付款操作。剩余租金支付时间及方式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执行,履约保证金由承租方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逾期支付首期租金、全部交易费及履约保证金的则视为违约处理,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相关责任。 3.承租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到出租方指定账户。 4.本次资产招租是以出租方提供的标的《租赁申请书》及《评估报告》【鄂智评报字(2026)第054号】所列资产进行挂牌招租。 5.本次招租资产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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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餐饮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审核及复印件留存)。 2.意向承租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下载打印件加盖公章)。 3.意向承租方具有合格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提供近5年经营过餐饮服务的成功案例及服务合同。(提供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5.意向承租方在递交承租申请时须向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提交经出租方与意向承租方盖章的《标的现场踏勘确认书》。 6.不接受联合承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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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披露 |
(一)租赁资产****路****号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总院食堂,出租用途为医院食堂经营,租赁期为三年,租金按年支付,先付后用。 1. 食堂共两层总租赁面积2363.76㎡,其中一层面积1489.80㎡,二层面积873.96㎡。 2.上述食堂房屋所占土地已办《不动产权证书》。 (二)食堂原《房屋租赁合同》于 2026年10月31日到期,原承租方尚未清退,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若新承租方竞得承租权,出租方将负责租赁标的的清场工作。因清场导致标的延期交付的风险由新承租方承担。 (三)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总院编制床位 3000张。目前总院医护人员约 2100人,月均病床数约1820床,食堂对医护人员提供工作日中餐(周末不提供),对患者及家属提供每日三餐。 (四)承租方需对硬件改造投入要求: 1.承租方需投入专项资金,用于食堂设备更新与装修改造,资金专款专用;改造范围包含中央空调升级、***网整改、消防设施改造、操作间标准化装修、天然气设施安全改造等。承租方制定的食堂整体改造施工方案、设备更新方案,严格按照《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餐饮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医院后勤给排水管理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 252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 31654-2021)、《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94)等标准执行。改造方案必须完整报送出租方审核备案,经出租方审核验收通过后方可组织施工。改造全过程须接受出租方监督,严格按照审定方案、技术标准清单落地实施,严禁私自变更改造内容、降低施工标准、缩减改造项目,所有改造成果最终须经出租方统一验收及结算审计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改造、装修期间计入合同期限内。 2.严格执行《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1)》等国家规范。严格依据GB31654-2021 及食品经营许可审查标准建设运营操作间。 3.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承租方在经营期内投入的全部固定装饰装修、改造工程及不可移动配套设备设施,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损毁或索要任何补偿;可移动经营性设备由承租方在规定时限内自行清运,逾期未清运视为自动放弃,权属归出租方所有。 (五)承租方在合同期内要遵守医院相关规章制度和行业标准,必须承担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责任,并积极配合出租方考核,如考核结果不达标,出租方可采取扣除质保金、提前解约、罚款等形式予以处罚;如合同期内考核结果为优秀,承租方可在下一次招租中享有优先承租权。 (六)承租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需缴纳25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万元整)履约保证金,其中贰佰万元作为装修保证金,确保按照医院装修方案严格执行,且经出租方、专业机构对食堂装修验收合格后,出租方退还装修保证金;如果验收不合格,由承租方重新装修;若再次验收不合格,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承租方已投入的设备设施归属权属于出租方,出租方退还装修保证金、房屋租赁保证金。伍拾万元作为房屋租赁及食品安全保证金,合同到期后予以退还,履约保证金的相关约定详见合同条款。 (七)承租方不得私自将食堂转租、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一经发现医院有权取消其经营资格。 (八)承租方需接受食品和卫生部门及出租方管理,落实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卫生检验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等所有费用均由经营者自理,一切食品卫生事件、人身伤害、意外事件由经营者负全部责任。整个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定期组织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应急演练。 (九)标的食堂是以现状出租,承租方应无条件接受该标的。如标的中所涉及的房屋信息和现状有差异,则以现状为准,面积差额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十)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前需进行现场踏勘,对标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现状、设备设施状况、医院运营环境等)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并于承租方签订《标的现场踏勘确认书》;递交承租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挂牌标的的现状和瑕疵,不因资产承租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向出租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十一)现场踏勘联系人:邓科长;联系电话:181****8683 。 (十二)其他未披露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鄂智评报字(2026)第054号】、《房屋租赁合同(样本)》、《食堂委托经营合同(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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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面积(平方米)/数量(台) |
2363.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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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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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26-1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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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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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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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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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交纳说明 |
按年支付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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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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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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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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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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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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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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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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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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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交纳说明 |
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所指定账户,“e产权”——【****中心】,在【我的订单】界面中完成报名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操作(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在“e产权”——【****中心】——【我的订单】中确定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报名登记的意向承租方名称即为交纳保证金的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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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1、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扣除承租方应支付给产权交易机构的服务费后,余款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竞价保证金扣除承租方应支付给产权交易机构的服务费后,余款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承租方“我的账户”中(意向承租方进入“e产权” ——****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承租方进入“e产权”——****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优先扣取交易双方按约定应支付给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后,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或放弃承租的。④未在规定期限内交清首期租金、全部产权交易费用、履约保证金的。 除非出租方和承租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交易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标的资产信息
评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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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湖北智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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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价格评估值 |
385.77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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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6-06-08 |
项目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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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附件 |
荆州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租赁合同(样本).pdf 总院食堂委托经营合同.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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