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 维修保修服务 采购论证会公告
牡丹江医学院附属红旗医院拟对 CT和核磁医疗设备维保服务 进行 院内采购论证会,现邀请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参与本项目 调研论证 。
采购项目名称: 牡丹江医学院附属红旗医院医疗设备采购论证
采购人名称: 牡丹江医学院附属红旗医院
采购人地址: 牡丹江市爱民区通乡路 5号红旗医院
项目联系人: 白岩龙 157****9469
电子邮箱: hq****@****.com
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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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
服务内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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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NeuViz 128 |
维保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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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NeuMR 1.5T |
维保服务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期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近期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承诺函自行编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包括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可以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特定资格条件: /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之一。
(四)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
2、被各级财政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参加政府采购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3、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税收违法黑名单
注: 所有资质文件要求使用复印件并加盖公司 红色 公章,并按上述顺序整理后递交 1份
递交资质文件及投标截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递交资质文件及投标地点: 牡丹江医学院附属红旗医院 设备物资部 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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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091/Jy4q-YYBdBuN-BezEoQ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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