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核心设备硬件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核心设备硬件维保服务项目
采 购 文 件
采 购 单 位: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
二 O二三年五月
第一章 院内采购 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核心设备硬件维保服务项目
2、预算金额: 16 .5 万元(人民币)
3、采购方式:院内谈判
4、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一年内
5、项目内容:包括本项目批复范围内全部项目内容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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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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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申请时间及联系人
谈判时间:自公告日期起一周后
谈判地点: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临港院区)****楼信息处
联 系 人:蒋鹏
联系电话: 180****9528
投标邮箱: lg****@****.com
1 适用范围及说明
1 . 1 、 本采购文件适用于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核心设备硬件维保服务项目 的公开采购。中标单位负责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经相关部门出具的实施方案。直至交付使用,采用院内采购方式选择实施单位。
1 . 2 、 采购单位向投标单位提供的有关采购文件及资料和数据或组织勘察现场 ,是采购单位现有的能使投标单位利用的资料,采购单位对投标单位由此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2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提交投标文件和制作样品等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3 采购文件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章节、条款、格式、附表。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则属于投标人的风险,没有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4 投标文件
4.1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报价、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项目方案、“信用中国”相关企业证明文件等投标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4 .2 请投标公司在投标时间截止前将以下内容发至报名邮箱:投标公司名称、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公司联系人、投标公司联系人电话、投标公司信用中国截图及投标意向书(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电子档。如投标单位多次无理由缺席,将被纳入医院采购黑名单。 重要提示:发送至邮箱的材料中请勿包含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需由应标人在采购当日,采用密封方式携带至谈判地点,并在监督下现场拆封。 请勿在邮件中包含投标文件,如因此对投标人造成不利影响,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5 签订合同
合同由院方提供标准合同模板。
第三章 技术要求 一 项目背景介绍项目名称 :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核心设备硬件维保服务项目
项目地点 : 本项目将在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临港院区实施和应用。
项目背景: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临港院区有一批核心硬件设备已过保,包括汇聚交换机 4台、存储2台、SAN交换机2台、服务器5台。这些设备承载了医院的主要核心系统业务,为保障业务的稳定性和连续性,需对这批设备购买硬件维保服务。
二 本次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如下所示:
( 1 )维保服务承诺
在质保期内,投标人需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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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产品提供原厂 1 年维保服务,并提供原厂维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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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 7* 24 小时全年无休支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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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重大故障提供 7×24 小时的现场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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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故障服务的现场响应时间小于 30 分钟, 4 小时内有能够处理故障的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进行设备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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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维保服务期内备件免费更换服务。
( 2 )远程技术支持服务
投标人需提供客户服务热线,在提供远程安全技术支持服务的同时,***网络安全问题咨询和信息服务。
( 3 )应急响应服务
出现重大安全突发问题时,需相关技术人员 4 小时内到达现场,协助医院信息安全管理人员应对重大安全突发问题。处理完成后提交应急问题处理报告,便于医院归档并形成知识库。
当出现不可修复故障,技术检测人员无法通过在线方式解决问题,必须上门处理;
保修期内上门服务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 4 )备品备件服务
投标人需具备丰富的备品备件资源,当医院信息系统出现设备硬件故障并无法及时修复时,投标人需提供相应类型产品备件用以替换,快速恢复业务,降低业务中断导致的损失。
备品备件服务要求为 7* 24 N BD 。
( 5 )培训服务
针对医院系统运维管理人员进行理论和实际操作的培训,以帮助参培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最大的发挥作用。
协助医院系统运维管理人员维护信息安全知识库,定期进行知识库更新,便于医院有效处理已知系统问题。
( 6 )服务范围
( 7 )服务评价 / 考核
服务承诺中的 ★项为必须满足项,否则 医院有权终止合同。
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医院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办法,延期交货和延期服务的赔偿费均按每周迟交软件的合同价的百分之零点五 (0. 5%) 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 (5%) 。一周按 7 天计算,不足 7 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医院有权终止合同。
维保期内,如投标人未能及时履行( 1 )中的维保服务承诺。每次扣减合同价 0.5% ,但最高限额不超过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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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122/3RI_Q4gBLds-kyXzgmW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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