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二氧化碳等医用气体采购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采购金额:预估19万元/年,报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根据实际使用数量进行结算。采购清单及产品限价(单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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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单位 |
最高限价 (元/项,含增值税) |
年使用量 (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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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高纯二氧化碳(气态) |
40L/瓶 |
≤550 |
240 |
|
2 |
高纯氩气(气态) |
40L/瓶 |
≤350 |
10 |
|
3 |
高纯氩气(气态) |
4L/瓶 |
≤300 |
50 |
|
4 |
高纯氮气(气态) |
40L/瓶 |
≤300 |
90 |
|
5 |
液氮(液态) |
35L/瓶 |
≤350 |
10 |
|
6 |
运费 |
车 |
≤200 |
20 |
|
7 |
钢瓶保养及租赁 |
瓶/天 |
≤1 |
5000 |
二、供应商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
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且不同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交叉任职的情形;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经由其法人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属于同一法人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4.供应商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若为产品生产厂家,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气瓶充装许可证》;供应商若为经营销售企业,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
6.供应商或供应商委托的运输单位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运输)(若委托第三方运输,需提供相关合作协议等证明文件)。
7.供应商必须独立响应,不得转包、分包或外请非本公司人员参与服务。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三、报名需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盖公章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3、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获取采购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对上述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3月17日至2026年3月19日(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公利医院采购办咨询、报名。
联系方式:公利医院采购办 5号楼2楼
联系人:赵培凤
电话:58858730 转6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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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145/Z8uM9ZwBcJ7Dd_Tqdy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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