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公告
吉黑区域黑龙江公司烘干煤采购项目竞价
发布时间:2026-09-23 14:19:24
吉黑区域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 竞价基础信息
竞价编号:JHQY-JJ-2026-0931
采购单位:吉黑区域
报名截止时间:2026-09-24 10:00:00
竞价开始时间:2026-09-24 15:00:00
竞价截止时间:2026-09-24 15:20:00
咨询截止时间:2026-09-24 14:00:00
采购类别:大宗原燃材料
竞价类别:采购
需求量:4500.000TO
基准价格(含税): 520.00元 (竞价起始价格)
涨降幅度(含税): 2.00 元 (每次报价固定降低/增加的额度)
税率: 13%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近期(或项目指定周期)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等)
标书费: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标书费JHQY-JJ-2026-0931)
标书费收款账户: //
保证金:24000.00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JHQY-JJ-2026-0931)
保证金收款账户: 中国农业银行****城支行玉泉分理处/冀东水泥黑龙江有限公司/0800 4601 0400 04120
┃物料清单
|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 | 备注 |
| 烟煤^<4500kcal | 煤炭 | 4500.000 | TO | 详见竞价文件 | 黑龙江公司二厂 |
收货地址: ****城区玉泉街道冀东水泥黑龙江有限公司
┃详情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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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东水泥黑龙江有限公司烘干煤采购项目公告 吉黑区域采购部发布冀东水泥黑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竞价方)烘***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进行发布竞价相关信息,确定本项目的中标单位,欢迎您能积极参与。 一、项目名称:烟煤采购项目 二、项目数量:4500吨。数量以买方厂内汽车检斤衡检斤数量为准。 三、起拍价格:520.00元(含税13%)。 四、涨降幅度:2.00元。 五、执行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六、付款方式:卖方供应的烟煤质量达到本合同约定的烟煤到位货款单价。以每个自然月为一个结算周期,一票制结算,卖方为买方开具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发票挂账后,以银行承兑汇票 (不贴息)、电汇等方式支付。 七、质量指标:本合同约定的烟煤质量标准为:收到基低位发热量≥3700千卡/千克、全水分≤8.0%、粒度≤100mm。 八、质量考核标准 8.1 卖方供给买方的烟煤质量以买方检验结果为准。按照买方检验程序对到货烟煤进行检验,以当日到货烟煤为一个检验批次。以上烟煤质量按每个自然月份加权平均值计算,不足一个自然月份的按实际天数进行加权。 8.2 如卖方对买方检验结果有异议,在收到质量检验结果三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异议,逾期视为同意买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的烟煤取用买方留存样,样品由卖方和买方共同将样品送到省级以上(含)国家 认可的检测机构检测并以此检验结果为准。 九、质量考核标准: 9.1当烟煤月加权收到基发热量≥3700千卡/千克,当期结算价格=合同约定价格; 9.2当3700千卡/千克>月加权收到基低位发热量≥3500千卡/千克,当期结算价格=合同约定价格÷3700千卡/千克*买方实测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9.3 当3500千卡/千克>月加权收到基低位发热量≥3200千卡/千克,当期结算价格=合同约定价格÷3700千卡/千克*买方实测收到基低位发热量*0.99; 9.4 当单批次收到基低位发热量<3200千卡/千克时,做退货处理。 9.5 当月加权全水分>8.0%时,每超过1%扣减单价5元/吨; 9.6 当单批次全水分>12.0%时,做退货处理。 9.7 当单批次粒度>100mm时,做退货处理。 10 已接收的不合格煤炭,卖方按买方要求在72小时之内清除出厂外,逾期视为卖方放弃回收,不合格品货款为零。 11 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报价,评选过程中被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不得评为中选人,中选结果出具后被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我方有权不签订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被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我方有权解除合同。 12 中标通知发布后,如出现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招标人有权给予冻结企业级报价资格1年的处置。 九、供应商入围资格审查要求 (一)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 (二)参与投标的生产厂家、代理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五)参加本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生产或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企业,不准参加投标。 (六)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报价,评选过程中被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不得评为中选人,中选结果出具后被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我方有权不签订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被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我方有权解除合同。 (七)***平台线上审查方式。 1.营业执照 2.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 4.《廉洁承诺书》 5.近期(或项目指定周期)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等) 上述材料均为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照片,且均在有效期内 十、中标通知发布后,如出现中标方不履行与竞价方订立的合同的,竞价方有权给予冻结企业级报价资格1年的处置。 十一、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收取 (一)投标保证金大写贰万肆仟元整(小写24000.00元),交款到双鸭山新时代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收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冀东水泥黑龙江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城支行玉泉分理处 账 号: 0800 4601 0400 04120 联 行 号:1032 6100 0326 付款备注信息:竞价编号+招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待竞价结果宣布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2、投标保证金回退时要求必须回退到投标人企业账户,凡要求退到其他帐户的概不受理。 3、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方履行投标承诺的保证。 4、发生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方提供虚假的投标材料。 (2)投标人中标后,放弃中标,拒绝与竞价方签订合同。 (3)投标方未按竞价文件提出的要求参与投标并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合同履约保证金约定 1、中标方需缴纳中标价格的10%(上限不超20万元,特殊情况另议)做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2、合同履约保证金待中标方按竞价方要求合同履约完毕一次性无息返还。 3、发生下列情况,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解除合同,给竞价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现中标方未按竞价方管理规定执行,违章、违规操作,有舞弊行为的。 (2)经查实,发现对竞价方工作人员有行贿、舞弊行为的。 (3)不按合同约定履行的 十二、竞价方联系方式 (一)发 布 人:乔泽远 联系电话:189****9293 (二)技术咨询人:李 志 联系电话:189****9989 |
┃联系人
乔泽远 / 189****9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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