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区域泾阳新材料矿山2026年-2027年穿孔爆破业务外包事项(二次)竞争性磋商
发布时间:2026-09-09 15:23:15
陕西区域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 竞争性磋商基础信息
竞争性磋商编号:SXQY-JC-2026-0710
采购单位:陕西区域
报名截止时间:2026-09-15 16:0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6-09-18 09:00:00
咨询截止时间:2026-09-16 16:00:00
价格开启时间:2026-09-18 09:00:00
采购类别:其他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1)具有《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一级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住建和FM安许); (3)业务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须提供近12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 (5)投标人为业务经办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等); (6)提交报名资料当日的“信用中国”报告。
标书费: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标书费SXQY-JC-2026-0710)
标书费收款账户: //
保证金:50000.00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SXQY-JC-2026-0710)
保证金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泾阳县支行/金隅冀东泾阳新材料有限公司/61001637308052505400
┃物料清单
|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 |
备注 |
| 正常生产爆破单价 |
矿山开采及加工服务 |
|
1.000 |
元/吨 |
电汇或承兑汇票或供应链票据 |
泾阳新材料 |
|
| 控制爆破(预裂或光面) |
矿山开采及加工服务 |
|
1.000 |
元/平方米 |
电汇或承兑汇票或供应链票据 |
泾阳新材料 |
|
收货地址: 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兴隆镇徐家山金隅冀东泾阳新材料有限公司
┃详情描述
|
一、项目内容1.项目名称:泾阳新材料公司矿山2026年-2027年穿孔爆破业务外包事项(二次)
2.资金来源:自筹
3.外包需求:针对金隅冀东泾阳新材料有限公司矿山2026年-2027年穿孔爆破业务,进行外包。
4.拦标价:
正常生产爆破单价:3.09元/吨;(安全投入费、税票、炸药、起爆具、导爆索、导爆管、雷管、人工和爆破工作涉及其他所有费用等循环爆破费用)(含税);控制爆破(预裂或光面)完全综合单价投标限价49.41元/平方米(含税);
5.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参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 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和纳税记录;
(2)具有《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一级资质,同时在人员配置、设备配备、火工品保供和资金保障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承担能力;
(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住建和FM安许),确保终了边坡穿孔作业等施工活动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5)信誉要求:未列入金隅集团黑名单或陕西区域冻结供应商名单;近两年内未受到违规违法处罚;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作为投标人的情形。
注意:入围审核要求(以下要求***平台进行审核)
(1)具有《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一级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住建和FM安许);
(3)业务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须提供近12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
(5)投标人为业务经办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等);
(6)提交报名资料当日的“信用中国”报告。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 信誉要求: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提供信用中国报告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未列入金隅集团黑名单、未列入陕西区域冻结供应商名单。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作为投标人的情形。
6. 不得分包、转包。
四、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 磋商文件免费,发售时间:***平台信息。
2. 获取途径:***平台,按照操作提示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
五、递交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地点
1. 截止时间:详情见金隅集团阳光招采评委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2.递交磋商文件地点:***平台(https://www.****.com)递交。
3. 磋商地点: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王桥镇金隅冀东泾阳新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
4. 纸质版磋商文件递交: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开标前送至磋商地点。
投标文件递***平台(网址:https://www.****.com)公示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在***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版文件必须为投标文件正本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
六、投标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
6.1磋商保证金为¥50000.00元(大写:伍万万元整),各磋商供应商务必于磋商日之前以“公对公”账户,电汇形式交到磋商人指定账户注“SXQY-JC-2026-0662保证金”,取得采购人公司确认后,在投标文件中后附银行转款完成出具的票据,***平台上传转账凭证。
6.2收款信息:
收款单位:金隅冀东泾阳新材料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泾阳县支行
账号:6100 1637 3080 5250 5400
6.3磋商保证金退还:
业务终止或流标后,一个月内不再组织的,退还保证金;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撤销投标的,退还保证金;中标结果公示后,退还未中标人的磋商保证金;中标单位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予以返还。
6.4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
(1)供应商在磋商有效期内自行撤销磋商文件或者变更磋商文件内容的;
(2)中标后不按规定签订合同的;
(3)在磋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4)供应商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的;
(5)供应商在开标期间有主观恶意行为,无理取闹,扰乱开标秩序的;
(6)供应商向评标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7)其他损害磋商人利益的行为。
七、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视情节予以冻结报价资格或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置措施包括警告、冻结报价资格、列入黑名单三种措施,具体如下:
1.警告是指对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相关规定,但情节轻微且未给采购人造成损失,达到一般不良行为认定标准条件的处置方式;
2.冻结报价资格是指冻结供应商相关采购标的的合格投标人、报价人资格(不包括已授标或已签订合同的)。相关采购标的是指供应商发生不良行为所涉及的标的。对出现较为严重不良 行为的供应商,应当给予冻结企业级报价资格1年的处置;
3.列入黑名单是指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发生严重不良行为,应当列入黑名单。
供应商不良行为认定标准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般不良行为:
1.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完整的检验、试验等材质证明文件资料(包括分包商、主要外购、部套件供应商应该提供的文件资料)。
2.在设备仓储、运输等过程中,因供应商保护措施不完善,造成设备损伤或给设备质量带来隐患,但未造成损失的。
3.因供应商原因延期交货或项目里程碑延期,对工程建设、生产运行或其他经营活动造成不良影响但未造成损失的。
4.未按合同约定标准提供全部服务项目,供应商服务人员到位不及时、技术指导不到位,或售后服务不到位、服务质量不良。
5.未按合同约定标准履行保修义务,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保修服务不到位。
6.因服务质量问题给基本建设、生产运营或企业形象造成影响,但未造成损失的。
7.出现其他不良行为,情节轻微,造成采购过程效率降低,但未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或经公司认定为一般不良行为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较为严重不良行为:
1.因供应商原因延期交货或项目里程碑延期,对工程建设、生产运行或其他经营活动造成较为严重不良影响,并造成损失的。
2.未按合同约定标准提供全部服务项目,供应商服务人员到位不及时、技术指导不到位,或售后服务不到位、服务质量不良且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
3.工程竣工验收后,向采购人出具的质量保修内容、期限违反合同约定的。
4.未按合同约定标准履行保修义务,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保修服务不到位且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
5.供应商准入时或采购业务中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文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
6.供应商虚假响应招标采购文件明确列明的技术参数的。
7.供应商资质信息发生实质性变化未及时作出说明,对采购结果公平性造成影响的。
8.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或违反投标文件承诺,擅自更换原材料、组部件的。
9.供应商违规转包、分包合同,影响不大的。
10.在招标或询价采购中,一个季度内,供应商在确定中标或中选结果前累计弃标 3 次及以上并对采购业务产生影响的。 (从一般行为调整到较为严重)。
11.发生质量缺陷、质量问题的。 (从一般行为调整到较为严重)。
12.供应商提供的工程、货物、服务存在质量、履约等问题未及时处理或拒不整改的。
13.项目建设阶段或投运后,发生安全事故事件,但未造成人员伤亡的。
14.违反相关规定进入下一道工序的。
15.因工程、产品、服务质量问题给采购人基本建设、生产运营或企业形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并造成较为严重损失的。
16.其他经公司认定为较为严重不良行为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严重不良行为:
1.因供应商原因延期交货或项目里程碑延期,对工程建设、生产运行或其他经营活动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并造成严重损失的。
2.在经营活动中发生重大违法行为的。
3.在投标或报价过程中相互串通或者与招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串通的。
4.不遵守招投标、采购相关纪律,在开标、评标(评选)现场无理取闹,破坏招投标秩序的。
5.向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通过非法中介机构或人员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或向有关工作人员行贿的。
6.对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恶意投诉供应商,经采购人、采购人上级管理单位或者纪检监察机构核实后予以驳回的。
7.不按招投标文件、采购文件、公告、邀请函签订合同;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擅自变更或者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
8.供应商中标或中选后因自身原因放弃的。 (从较为严重调整为严重)
9.拒绝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的有关部门(单位)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逃避监督的。
10.项目建设阶段或投运后,发生安全事故事件,造成人员伤亡的。
11.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的。
12.因供应商原因造成产品在运输途中损坏严重,并拒绝调换。
13.被国家质检单位通报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 (从较为严重调整为严重)
14.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示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 (从较为严重调整为严重)
15.因产品质量(提供假冒伪劣商品或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或服务质量问题给公司基本建设、生产运营或企业形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并造成严重损失的。
16.发生质量缺陷、质量问题,造成不利影响的或产品存在批量质量问题但拒不进行召回的。(标红色为较为严重调整为严重并与严重这一条合并)
17.以虚假进度及工程量等方式套取货款或结算款项的。
18.未按合同约定标准提供全部服务项目,供应商服务人员到位不及时、技术指导不到位,或售后服务不到位、服务质量不良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并造成严重损失的。
19.未按合同约定标准履行保修义务,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保修服务不到位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并造成严重损失的。
20.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其他应付款项,对采购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21.出现质量事故、环保事件、网络安全事件的。
22.以网络、报刊等媒体传播虚假信息,对公司声誉或利益造成影响的。
23.以闹访、围堵及恶意诉讼等手段表达诉求,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秩序或正当利益的。
24.***平台判断为黑名单的。
25.非法获取、泄露或不当使用采购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未公开信息。
2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或集团经评估认定为严重不良行为的。
八、保险及人员要求
1.投标单位应为到企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或缴纳赔付不低于工伤保险-次性工亡补助金和医疗费限额不低于10万元的商业保险;
2.商业保险保障范围应参照工伤保险保障范围,涵盖工作期间意外事故、工作期间突发疾病猝死等;
3.提供的保险证明需由社保局或保险公司提供,并有社保变更后社保局或保险公司印章。
|
┃联系人
翟先生 / 136****3231
鲍先生 / 029-****0509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919-***0925
监督举报邮箱:tc****@****.com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1837/r0AMhaABni4p5U9X4Ldv.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