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我院的医疗设备、过期防疫物资材报废严格按照报废程序执行。此次报废待处置的医疗设备共211台,总金额9559645元,过期防疫物资共379595.2元,现进行固定资产报废公示。
连云港市中医院
设备处
202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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