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整修工程招标结果公示(2026-JQ12-G1004)
1.公示日期:自发布之日起公示3个工作日
2.项目名称:****中心整修工程
3.项目编号:2026-JQ12-G1004
4.评审结果(预中标单位):
中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价44.695959万元,项目经理刘跃强,工期50天,综合得分94.22分
丽兹控股有限公司,投标价45.620318万元,项目经理何道政,工期50天,综合得分90.96分
江苏鑫亚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价46.557376万元,项目经理顾杏惠,工期50天,综合得分86.48分
以上排名分先后。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徐慧、诸晓磊、汤宏伟、郑丹、成凤琴
- 定标:
***网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采取评委推荐排名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的,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其他有关要求
(1)经评审有效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的,或因被质疑投诉等原因导致合格中标候选人数量少于2个的(非中标候选人不再递补入中标候选人行列),重新组织招标。
(2)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照预中标顺序确定下一名预中标人为中标人。
7.招标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彭助理:189****0190,华助理:185****7707
8.质疑与投诉
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3日内提出,但是对开标的质疑应当在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对中标候选人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期间内提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内提出;对定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现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质疑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事项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作出答复后即自动转入后续的招标工作环节(需要委托相关单位或者第三方进行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质疑处理期限内)。
质疑由招标人受理,受理电话:许干事,0510-****2069,地址:江苏省无锡市。
投标人应遵循先质疑后投诉的程序,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武汉部队工程管理部门提出投诉,受理电话:王助理,027-****1223。
质疑或投诉必须由投标人实名提出,需提交书面质疑函或投诉书,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随附必要的证明材料填写(证明材料和格式见投标人须知正文),否则不予受理;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未提出质疑的,公示期结束后不予受理质疑。
质疑受理时间为受理期限内周一到周五8:00-12:00,15:00-18:00(北京时间),其它时间不予受理;质疑受理地点为领取招标文件地点,邮寄和电子邮件方式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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