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度攻坚第三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6-11 包二次 )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2023 年度攻坚第三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3-JQ41-W1038
三、项目概况:
|
包号 |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技术 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
06 |
06-1 |
/ |
详见技术要求 |
台 |
1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
沈阳市沈河区 |
||
|
07 |
07-1 |
深低温冰箱 |
/ |
详见技术要求 |
台 |
6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
沈阳市沈河区 |
|
|
07 |
07-2 |
常规冰箱(上4℃下负20℃) |
/ |
详见技术要求 |
台 |
20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
沈阳市沈河区 |
|
|
08 |
08-1 |
低温低氧培养箱 |
/ |
详见技术要求 |
台 |
1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
沈阳市沈河区 |
|
|
08 |
08-2 |
低温实验箱(低氧、高氧气、低温) |
/ |
详见技术要求 |
台 |
1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
沈阳市沈河区 |
|
|
08 |
08-3 |
常规细胞培养箱 |
/ |
详见技术要求 |
台 |
4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
沈阳市沈河区 |
|
|
08 |
08-4 |
电热恒温培养箱 |
/ |
详见技术要求 |
台 |
1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
沈阳市沈河区 |
|
|
09 |
09-1 |
/ |
详见技术要求 |
台 |
2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
沈阳市沈河区 |
||
|
09 |
09-2 |
呼吸麻醉工作站 |
/ |
详见技术要求 |
台 |
1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
沈阳市沈河区 |
|
|
09 |
09-3 |
大动物吸痰器 |
/ |
详见技术要求 |
台 |
1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
沈阳市沈河区 |
|
|
10 |
10-1 |
/ |
详见技术要求 |
台 |
1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
沈阳市沈河区 |
||
|
10 |
10-2 |
凝胶成像设备 |
/ |
详见技术要求 |
台 |
1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
沈阳市沈河区 |
|
|
10 |
10-3 |
超微量蛋白浓度测定仪 |
/ |
详见技术要求 |
台 |
1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
沈阳市沈河区 |
|
|
11 |
11-1 |
小鼠独立通气笼IVC3 |
/ |
详见技术要求 |
台 |
3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
沈阳市沈河区 |
|
|
11 |
11-2 |
大、小鼠室内压米勒导管 |
/ |
详见技术要求 |
台 |
1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
沈阳市沈河区 |
|
|
说明: 1. 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 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 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
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2. 项目预算:06包:20万元;07包:64万元;08包:64万元;09包:29.2万元;10包:60.5万元;11包:60万元;
3. 最高限价:06包:20万元;07包:64万元;08包:64万元;09包:29.2万元;10包:60.5万元;11包:60万元;
4. 本项目每包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 中标供应商最终报价 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 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 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 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 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www.****.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 和处罚范围 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1. 设备通用资料要求:
(1)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第二类、第三类)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页(若注册证组成中无附页,可不提供);
(2)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第一类)的产品备案凭证;
(3)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 二类、第三类国产产品)或生产备案凭证(第一类国产产品);
(4)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三类产品)或经营备案凭证(第二类产品)
2. 设备具体资质要求,通用资料对应提供,无要求可不提供
(1)06包:生产厂家具备Ⅱ类医疗器械生产资质;同时需满足 设备通用资料要求 ;
(2)07包-11包:无特定资格要求;
(六)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网址:****.mil.cn)进行注册。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七)投标企业 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 年 02 月 29 日至 03 月 07 日,每日上午 09 : 00 至 11 : 30 ,下午 13 : 00 至 16 : 00 (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
(二)申领地点: 网上发售 。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 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 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 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 的承诺书 ;
7. 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7.1. 设备通用资料要求:
(1)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第二类、第三类)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页(若注册证组成中无附页,可不提供);
(2)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第一类)的产品备案凭证;
(3)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二类、第三类国产产品)或生产备案凭证(第一类国产产品);
(4)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三类产品)或经营备案凭证(第二类产品)
7.2. 设备具体资质要求,通用资料对应提供,无要求可不提供
(1)06包:生产厂家具备Ⅱ类医疗器械生产资质;同时需满足 设备通用资料要求 ;
(2)07包-11包:无特定资格要求;
- 申领方式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包号+公司名称。例:XXXX项目+01包+XXX有限公司。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报名资料发送至zk****@****.com 邮箱。
(2)审核:报名资料于当天工作时间内审核,审核通过的投标人会接到通知交纳标书款,未通过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提交补充材料,补充材料合格的可以交纳标书款,补充材料不合格的不能参加本项目。未按要求填写邮件主题、邮件内容或提交报名资料的,报名无效。
(3)交纳费用:收到审核通过通知后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标书费汇到指定账户内。转账时请务必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及用途,需备注,否则财务无法查询,影响投标。
(4)提供招标文件:转账后,请将转账凭证发送到zk****@****.com,邮件名: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标书转账凭证。确认无误后,项目负责人员一般会在收到标书款后1个工作日内向投标人预留邮箱发出招标文件,未收到招标文件的,请及时与发售人员联系024-****8270-301。
特别提示:报名以实际接收到邮件为准,为避免报名资料投递错误,请发送邮件后电话联系我司工作人员 024-****8270-305 进行确认。
(五)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包,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
( 06 包、 07 包、 08 包)投标开始时间: 2024 年 03 月 22 日 08 时 30 分
( 09 包、 10 包、 11 包)投标开始时间: 2024 年 03 月 27 日 08 时 30 分
(二)
( 06 包、 07 包、 08 包)投标截止时间: 2024 年 03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
( 09 包、 10 包、 11 包)投标截止时间: 2024 年 03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
(三)投标地点: 沈阳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
( 06 包、 07 包、 08 包)开标时间: 2024 年 03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
( 09 包、 10 包、 11 包)开标时间: 2024 年 03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
(二)开标地点: 沈阳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网》( www.****.mil.cn )和 《***网》( www.****.gov.cn ) 上发布。
九、 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过程中项目负责人电话拨打不通、遇到歧视性、不公平待遇,可拨打监督联系电话,联系人:杨助理,联系电话:024-****6626,153****0288。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
联 系 人:刘助理、黄助理
办公电话:024-****1284
传 真:/
地 址:沈阳市
代理机构:
联 系 人:霍彤 、易波、黄波、李伟
办公电话:024-****8270-301、024-****8270-305
传 真: /
地 址:沈阳市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刘助理
办公电话: 024-****1284
2024 年 02 月 29 日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1845/7o7q8o0B1Yy6UPFwv7NZ.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