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于2026年09月08日 发布了2026-JL02-W1051血管造影X射线机(DSA)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更正信息: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6-10-08 10:00:00,更正为:2026-10-08 10:30:00。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10-08 11:00:00,更正为:2026-10-08 11: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10-08 11:00:00,更正为:2026-10-08 11:30:00。
将原采购文件附件中《零配件全国统一报价及清单》、《消耗性配件和高值配件报价清单》调整为《主要零部件、消耗性配件和高值配件报价清单》,将商务评审标准表中产品业绩评审项的“投标产品生产商”更正为“投标产品(血管造影X射线机)生产商”,将技术评审标准表中“技术力量1”、“技术力量2”、“技术力量3”、“技术力量4”评审项的投标产品生产商更正为“投标产品(血管造影X射线机)生产商”。
其他内容不变
二、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一般不得以代理方式,使用受处罚供应商的产品,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确需配套使用的,选用该产品的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总金额的30%(①是否属于“确需配套使用”由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情况说明或在评审现场予以澄清;②在一个项目中同一家供应商代理多家受处罚供应商产品,总共不超过30%),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审计报***平台的查验码,未附查验码的,应视为审计报告无效;已附查验码经手机扫描无效的,由评审委员会在现场质询,如供应商无法做出合理解释的,视为审计报告无效。若提供虚假审计报告,将按照供应商处罚相关规定处理。 3.文件中所提到“制造商”、“生产企业”、“生产商”等均表示该产品的设计者和品牌拥有者,对产品质量、性能、安全负直接责任的企业。 4.生产商以投标供应商《交货清单》中填写的“生产商(全称)”为准进行认定。
2026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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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1845/BJZAj6ABMqitpwL56T2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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