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拟对 西门子设备维保服务 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 西门子设备维保服务
二、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 2024-JJ01-F5009
为顺利实施采购项目、促进公平公正、确保采购质量、提高采购效益,切实维护参与采购活动各方的正当权益,***网上公示,供应商可以对采购需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本公告为需求公示公告】
(一)项目 概况
本项目是单一来源维保服务项目,总预算 658.8万元。1.设备名称:MRI,品牌:西门子,规格:Skyra 3.0T,数量:1台;2.设备名称:数字减影血管成像系统(DSA),品牌:西门子,规格:Zeego和Zee biplane,数量2台;3.购买三年维保。
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北京国康嘉润科技有限公司。
单一来源采购理由: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获得。
(二)本项目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www.****.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特定资格要求:
( 1) 维修资格:须具有医疗设备维修企业资格 (即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括医疗器械维修) ,并在过去五年内无重大维修事故及法律纠纷发生。
( 2)报价供应商为代理商需提供:设备生产商的有效授权证明文件(外文授权的须同步提供中文译文)。
( 3)稳定性:投标人在北京市内设有长期稳定的服务机构≥2年,配备全职原厂培训合同的专业维修工程师≥4名,并提供经原厂认证的有效期内资质证明文件如培训证书等。
( 4)维保经验:投标人具备Siemens/Skyra 3.0T MR机和西门子血管机的维保经验,驻地医院用户≥5家,并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并提供更换核心设备或核心技术工单记录(如线圈热循环服务)。
( 5)零配件仓库:投标人必需在国内设有专业、充足的设备零备件仓库。并提供相应的租房合同或房产证明资料。
提示:参与相关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须登录 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http:// 11 8.64.254.72/ )进行注册,并申领数字身份证书 。
三、技术参数、要求:
技术要求见附件 5,经济要求见附件6,采购需求明细表见附件7
四、公示时间: 2024年02月19日 - 2024年02月23日
五、反馈渠道
参与本项目需求公示意见反馈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 资或控股企 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 需求公示意见反馈 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 (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 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 需求公示意见反馈 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www.****.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参与需求公示意见反馈 。
此次需求公示流程:
(一)反馈方式:***网上反馈方式。 供应商对采购需求 如有异议,在公示期 内 按照采购需求意见建议调查表 (见附件 2) 要求,填写采购需求意见建议 反馈 函 (见附件 3) 、采购需求意见建议 反馈 表 (见附件 4 ) ,并附上反馈意见建议时需提供的材料 ((二)中第 1项-第7项) 向我站发送电子邮件,邮件主题: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 列明 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 A4纸幅面,将 反馈 材 料 (第 1项-第7项逐页加盖公章(PDF版),第8项加盖公章和骑缝章(Word版及PDF版)) 按顺序制作,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采购机构邮箱: 2624803715@ ****.com 。 若供应商对 采购需求 无 异议, 则无需进行反馈。
( 二 )供应商 反馈意见建议时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
1.营业执照 原件扫描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税务登记证 (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 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见附件 1) 原件扫描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含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被授权人在参与需求公示单位缴纳的需求公示截至时间前 4 个月内连续 3个月社保证明 材料。 ) (见附件 1) 原件扫描件。
4.非外资 (含港澳台) 独资、外资控股企业声明 (见附件 1) 原件扫描件。
5.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见附件 1) 原件扫描件。
6.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见附件 1) 原件扫描件。
7.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见附件 1) 原件扫描件。
8. 采购需求意见建议 反馈 函 (见附件 3) 、采购需求意见建议 反馈 表 (见附件 4 ) (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三)反馈时间: 供应商对采购需求 如有异议, 须 在公示期 规定时间 内按照 要求提供反馈意见资料,逾期提供,我站将不予受理。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进一步论证完善采购需求的重要参考, 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 站 也不作书面回复 ,对广大供应商的 积极 参与 深表感谢 !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 徐琳
办公电话: 010-****7562
移动电话: 139****9046
传真: /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席瑞国
办公电话: 010-****7555
移动电话: 181****3766
2024年0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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