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收集运输集中处置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编号:2026-JQ62-F5001)
我部拟对医疗废物收集运输集中处置服务采购项目组织实施单一来源采购,根据军队采购管理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医疗废物收集运输集中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6-JQ62-F5001
三、项目概况:该项目拟计划对单位医疗废物收集运输集中处置服务,预算401500元
四、服务地点: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
五.项目预算:401500元
六、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宝鸡市晶玖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七、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1.医疗废物处置属于特殊行业,需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等多项行政许可,宝鸡市晶玖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是本市行政区域内唯一具备医疗废物收集、运输、集中处置全流程资质,且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等国家规范要求的合法运营企业,无其他合格供应商可提供同等合规服务。
2.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卫生健康部门的统一规划,医疗废物处置实行区域化集中管理,宝鸡市晶玖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是本区域内的政府指定的唯一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承担本区域内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统一收运及处置,具备法定专营性。
综上,该项目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要求,建议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八、公示时间:2026年1月21日至2026年1月29日
九、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7.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www.****.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8.投标人(报价方)参与投标,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网(***网址:****.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经审查未完成注册的投标人(报价方)投标无效。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特定资格:
(1)资质许可要求:供应商须持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包含医疗废物(HW01)类别,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运输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许可类别涵盖医疗废物运输,且配备符合医疗废物运输标准的专用车辆及设备。
十、意见反馈
供应商如对该项目采购方式、预算金额、技术参数、商务要求等公示内容有意见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我部,逾期递交的不予接受。如公示期满无其他供应商响应,则此项目确定为单一来源方式。
(一)需提供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1套:
1.意见建议函;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提交方式:
在公示期内,将上述材料扫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41****@****.com(word格式文件请同步提交),同时发送提醒查收的短信至项目联系人手机166****0909。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
根据军队采购管理相关规定,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提交方式有可能被拒绝接受。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助理 韩助理
电 话:166****0909 18392385663 0917-***7057
邮 箱:41****@****.com
地 址:陕西省宝鸡市
附件:医疗废物收集运输集中处置服务采购项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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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1845/C-q135sBg7S5K-63XYH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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