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2026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2026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6-JKHYDX-W1005
三、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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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号 |
采购内容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采购预算 (万元)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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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肉类(猪、牛、羊、鸡、鸭、鹅等) |
详见招标 文件 |
项 |
1 |
70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满足合同关于考评要求可按规定续签) |
甘肃省酒泉市甲方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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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果蔬、水产类(各种水果、蔬菜及鲜活、冷冻干制水产品,海水及淡水鱼、虾、蟹、贝类和其它水产品) |
详见招标 文件 |
项 |
1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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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副食调料类(干杂调料、饮料、蛋类、面食、预包装食品等) |
详见招标 文件 |
项 |
1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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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投标报价是对本标包内所有采购内容的价格响应,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自身费用、仓储费用、分拣费用、包装费用、运输费用、人工费、税费、合理利润、售后服务和伴随服务等费用。 2.采购预算为1个合同年度内的采购预估金额,最终采购金额以实际为准,采购人不做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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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高限价:本项目报价为下浮率形式,下浮率不得低于10%(不含)。
3.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3个标包,投标供应商最多同时参与2个标包的投标,可兼投兼中(评审顺序为(01)包→(02)包→(03)包)。若同时投3个包则所有标包投标均被否决。
注:供应商在投标时应当对应包号投标,每包单独递交投标文件,并标明对应包号。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不同包号文件混装或投标项目编号、包号与投标内容不一致情况,视为无效投标。
4.中标数量:本项目每个标包确定2家供应商中标,承担采购人1合同年度内对应物资供应。评审结束后,采购人根据评审结果对投标供应商的经营场所、仓储场所、运输车辆、加工设备、人员等进行重点现场核查,一经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采购管理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采购单位每季度按标准要求对供应商进行1次履约考评,合同期内累次2次考评满意度低于70%的供应商,采购单位应当终止与其签订的供货合同。第1年前3季度考评优秀,基层单位满意度均达到85%以上的供应商,可续签1次合同,续签时间为365日历天(若遇到闰年2月份,则续签时间为366日历天)。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应当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供应商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如有两个以上名称的,应当提供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其为同一单位书面证明材料,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可以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上述资料均提供清晰可辨的描件并加盖公章或具有法定效力的电子签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上述资料均提供清晰可辨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具有法定效力的电子签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供应商提供2026年1月至2026年6月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②供应商提供2026年1月至2026年6月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报价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上述资料均提供清晰可辨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具有法定效力的电子签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5.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承诺书】。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指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商独资),无外资、港澳台背景【提供相关承诺书】。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对存在围标串标、虚假投标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经调查属实的,根据违规情形和性质,依据军队相关文件,给予1年、2年、3年、终身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措施【提供相关承诺书】。
(四)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网”(htt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和不得在军队采购预警名单内。以上内容的证明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在“信用中国”、“***网”、“***网”查询截图为准(外地企业可在公司注册地进行查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清晰可辨的查询截图为准】。
(五)本项目特定资质: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备有效的酒泉市肃州区、金塔县或嘉峪关市办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销售经营者);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参加(01)包、(02)包的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出具书面承诺(若中标配送时随相关货物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提供清晰可辨的证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具有法定效力的电子签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六)本项目对投标供应商注册地不作限制,但投标供应商应当在酒泉市肃州区、金塔县或嘉峪关市具有实体经营场所及冷藏库,投标供应商所供应的物资实体店均有销售。采购方有权对投标供应商的营业资质、店铺地址、运营规模进行现地核查,投标供应商应当积极配合,实地考察与其投标文件材料描述不符者,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处理,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提供书面承诺或材料】。
(七)投标企业应当为生产/销售企业,具备生产/销售投标产品的关键设备、人员、场地,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特别提示:供应商参加各采购机构组织实施的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网(***网:****.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依托电子招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应急采购项目除外),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6年6月25日至7月3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
(二)申领方式:线上发送。投标供应商应将申领文件(包含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网登记备案成功截图)扫描件以及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发送至采购人邮箱99****@****.com,经审查后由采购人以线上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的方式领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不代表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投标供应商投标时其投标文件评审为准)。
六、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7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地点:****中心(****城关区雁滩****大厦四层)第一开标室。
(三)投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线下纸质标方式,投标供应商须将纸质版及电子版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须为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递交的,现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人递交的,现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2026年3月至2026年6月)任意连续3个月由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6年7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中心(****城关区雁滩****大厦四层)第一开标室。
八、发布媒介
***网(https://www.****.mil.cn)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单位
联 系 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130****7862
地 址:酒泉市金塔县
采购管理部门:0937-***9930
纪检监督部门:0937-***9595
采购机构: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大道****号****大厦****楼
联 系 人:高大伟
联系电话:131****4130
电子邮箱:28****@****.com
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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