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6-JQ01-W3033(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伽玛射线立体定位治疗系统(头部,带图像引导)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5-19 09:00:00,更正为:2026-10-28 09: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6-05-19 09:00:00,更正为:2026-10-28 09:00:00。
修改本项目技术参数:
1.删除原1.2.9“最大源轴距与最小源轴距之差”;
2.将原2.8“****中心点的剂量误差(%)≤5”调整为“2.8焦点计划剂量与实测剂量的相对偏差 ≤5%”;
3.将原8.2.5“支持无框架影像及功能性成像(fMRI、MEG等)用于制定治疗计划”调整为“8.2.5支持无框架影像用于制定治疗计划 具备”
为避免不必要的流废标,现补充提供投标供应商保函参考格式。有需要的供应商可参考该文本出具相应保函,并将其放置在资格性第9条“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中。具体详见附件。
投标地点:****路****号****中心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6年10月28日8:00:00
因修改的技术参数非实质性参数,本项目无需重新申领文件,请前期已申领文件的供应商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投标,前期未申领文件的供应商不可申领本次招标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一般不得以代理方式, 使用受处罚供应商的产品,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确需配套使用的,选用该产品的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总金额30%。其中,①是否属于“确需配套使用”由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提供情况说明或在评审现场予以澄清;②在一个项目中同一家供应商代理多家受处罚供应商产品,总共不超过30%;③“受处罚供应商”***网发布的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 政府采购失信名单、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明确的处理期限和处理范围内的供应商。 2.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若有任何一条未响应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带“▲”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对响应性评审产生影响,但不作为无效报价条款。(本项目“*”即对应★实质性要求,“·”即对应▲重要参数)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不接受纸质报价文件。***网( www.****.mil.cn)发布的电子招投标相关操作手册,详细了解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平台编标工具、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开标等流程要求。 4.报价***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电话:010-****8181-2,投标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 5.因保密原因不便上传的文件资料,报价供应商应单独密封,于报价截止时间前与其他报价资料一并线下提交至采购机构,逾期未提交的资料不予接受。***网导致的失泄密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质疑前请预先按照采购公告附件【采购项目质疑注意事项】核对事项是否属于质疑事项,如确需质疑,请在工作时间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联系质疑联系人,获取质疑邮箱地址。 7.查实恶意投诉,或3年内累计2次投诉理由不成立的,给予供应商3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8.AI工具使用风险提示:请投标供应商慎重使用AI工具生成图表或文字。鉴于不同投标供应商使用AI工具生成的内容存在雷同概率,一旦被判定为异常一致情形,将面临投标无效的风险;若进一步被认定为涉嫌串通投标,且无法作出合理解释的,有可能受到处罚。 请投标供应商充分评估使用AI工具所带来的风险,因使用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如投标无效、处罚等)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9.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备案凭证一致性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凭证信息应与所投产品一致,若产品发生变更(外形、材质、功能等),且依据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相关规定确需更新注册或备案信息的,请投标供应商及时更新并于投标时提供最新有效版本,因注册、备案信息与所投产品不一致引起的一切不利后果(如投标无效、取消中标资格等)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边助理
电话: 021-****7090、189****1398(工作时间:8:00-11:30/15:00-17:30)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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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1845/FFPOLqEBni4p5U9XwY7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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