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器材更新(三)项目需求公示(2025-JH19-W1102)
前期,我部已完成需求论证,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设备器材更新(三)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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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
预计数量(个) |
预算单价(万)元 |
预算总价(万)元 |
是否需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注册)或医疗器械(备案)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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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光采血仪 |
2 |
1 |
2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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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自动血气分析仪 |
1 |
10 |
10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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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 |
4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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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 |
20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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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自动血液分析仪 |
1 |
20 |
20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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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 |
20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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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凝、血栓检测仪 |
1 |
20 |
20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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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9.8 |
79.2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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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光采血仪 |
2 |
1 |
2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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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金额 |
17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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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意向需求概况:
我部拟对以上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现将项目需求进行网上公示,广泛征集意见建议和接收监督。
若对项目相关条款有疑问或建设性意见者,可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问题。
一、项目名称:设备器材更新(三)项目
二、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三、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1.相关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邮寄(需在受理期限内收到)、扫描发至邮箱等方式实名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具体详细、理由充分,并提供相关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有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代理人)、意见反馈表(包括相关证明材料,所有书面材料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2.对于项目需求参数、资格条件、商务要求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他性的,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供应商。
3.对于项目资格条件,本有国家、军队、行业强制标准但未写明的,可以明确提出并提供材料依据;或对于项目资格条件不合理的,可以明确指出。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采购方案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对供应商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不作书面回复。
5.最终以正式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6.本项目特定资质:有
四、公示及受理期限: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助理,左助理
电话:152****6970 点击查看、183****8380 点击查看
邮箱:jh****@****.com 点击查看。
六、网上公告媒体查询:《军队采购网》(www.****.cn 点击查看)
七、本次征询为无偿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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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1845/G2EBPp0BXPVcpvRsjVO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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