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某单位指定药品配送企业通知公告
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规定,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由药品生产企业指定。请某单位所使用药品(目录见附件)涉及的生产企业为某单位指定1家药品配送企业(即授权1家配送企业为某单位配送所生产的药品)。具体要求如下:
一、指定或授权的配送企业需满足的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提供药品配送服务(配送地点为呼和浩特市)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仓储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www.****.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必须在“内蒙古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中开通所配送药品的配送权,能够进行线上交易。
(九)优先指定或授权地区药品配送行业中的重点骨干企业。
二、指定或授权方式
(一)生产企业出具唯一授权委托书,写明指定或授权XXX公司(配送企业)为某单位(或多家单位)配送XXX药品(包含名称、规格、包装等药品关键信息),加盖企业印章后形成授权文件。
(二)授权文件递交方式:一是将授权文件扫描件(PDF格式)发送到指定邮箱,邮箱地址为__****@****.com。二是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纸质版原件,邮寄地址可咨询联系人。两种递交方式选择一种即可,但需注意授权文件接收自该公告发出后20个工作日截止。
(三)配送地点:呼和浩特市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业务部门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83****3668
监督部门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0471-***6523
附件:需指定或授权配送企业药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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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1845/V5isp6ABMqitpwL5wbn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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