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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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算金额 (人民币,万元) |
175.2 (2年) |
预计 交付日期 |
合同签订后10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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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田薇 |
联系电话 |
61122432 |
采购意向需求概况:
我部拟进行 医疗陪护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和充分竞争,***网上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15日。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等问题。请广大供应商予以监督支持。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邮寄等方式书面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合理性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相应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亦不作书面回复。
一、项目名称:医疗陪护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地点:天津东丽
三、项目概况:公开招标选定1家辅医劳务公司,****中心临床实际需求,实时派遣相应数量医疗护理员承担住院患者的生活照顾服务,着力化解群众住院陪护与照顾负担,提高患者就医体验,服务周期2年。(项目系辅医劳务公司自负盈亏,院方不涉及成本投入)
(一)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两年, 一年一签,履约一年后,若满意度测评情况良好(满意率达85%以上),则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
(二)服务价格。****中心周边市场同类品种的价格水平,服务单价不得高于最高价320元/人/天,并提供合理的收费依据及标准。具体服务单价待中标后,根据患者病情和陪护模式,双方协商后确定,并在合同条款内进行明确。
(三)优惠政策。****中心指定优惠对象提供价格优惠折扣,至少为中标价格的八折。
四、公示时间: 6月16日至6月30日(15日)
五、材料组成:供应商对参数或需求情况提出意见建议的,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1份,逐页加盖单位鲜章(每个供应商仅接受1个授权人)。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提出的意见建议,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6.参数建议表光盘电子版;
注:如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我部将拒绝接收。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助理
联系电话:022-****2432
七、本次征询活动为无偿活动。
八、技术参数(以最终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满足使用要求)
1.提供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免陪照护服务方案。包括服务目标、内容、模式、标准和管理流程等。2.拥有规范的管理制度,包括组织架构、岗位职责、管理办法等,投标时提供制度体系文件。3.拥有护理员培训资质、师资,投标时提供培训体系文件。4.有操作性强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5.有具体且操作性强的质量管理(督查、奖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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