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社区养老照护仿真系统开发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社区养老照护仿真系统开发采购项目
二、公示时间:2025年4月09日-2025年4月24日
三、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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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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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养老照护仿真系统开发采购项目 |
包含软件系统和仪器设备两部分: 1.软件系统包含复杂系统仿真软件、网络优化软件、ArcGIS桌面分析软件、区域及社区医疗救治点布局及救治仿真系统; 2.仪器设备有高性能动态沙盘系统研发工作站、***平台、视觉引导设备、深度影像识别设备、实体沙盘、AR交互码块组件、沙盘工作台及支架设备、AR- Table沙盘物件识别与追踪系统 |
详见附件 |
110 |
2025年6月 |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军队、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截止购买采购文件时间),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入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经营范围应满足国家关于本次招标服务的相关要求。
五、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如对本项目有参与意向,可在公示期内下载本公告附件,请在公示时限内向我单位反馈,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包括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加盖公章)
3.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4.保密责任书
5.营业执照或企(事)业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6.“信用中国”***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我单位将根据反馈材料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并做好保密工作,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做书面回复,技术参数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招标(竞谈)公告和招标(竞谈)文件为准。
六、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宇
联系方式:188****6321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某大学护理系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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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1845/_BfHGJYBzvzqwkGU1tf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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