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 1 | 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
采购内容:中标供应商提供垃圾专用清运车辆、配套人员及垃圾清运服务,沈河区需中标供应商提供1个10吨垃圾压缩箱及配套车辆;和平区需中标供应商提供与采购方自投地埋式压缩箱相匹配的转运车辆。
采购数量:3年
主要功能或目标:1、供应商需具备《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生活垃圾清运中标企业需要达到规定的清运标准,符合市政有关生活垃圾清运有关要求。 2、合同生效后,垃圾清运公司于每日早晨7:30前将垃圾清运完毕,作业过程中不得遗撒垃圾和污水,如有特殊情况,可增加清运时间和次数,中标供应商需日产日清。
需满足的要求:1、供应商需具备《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生活垃圾清运中标企业需要达到规定的清运标准,符合市政有关生活垃圾清运有关要求。 2、合同生效后,垃圾清运公司于每日早晨7:30前将垃圾清运完毕,作业过程中不得遗撒垃圾和污水,如有特殊情况,可增加清运时间和次数,中标供应商需日产日清。 3、中标供应商提供设备的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必须达到合同和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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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需具备《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生活垃圾清运中标企业需要达到规定的清运标准,符合市政有关生活垃圾清运有关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垃圾专用清运车辆、配套人员及垃圾清运服务,沈河区需中标供应商提供1个10吨垃圾压缩箱及配套车辆;和平区需中标供应商提供与采购方自投地埋式压缩箱相匹配的转运车辆。垃圾清运路线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规划,采购方不作硬性规定。 | 131.25 | 2026年09月 | 无 |
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崔永凡
联系方式:024-****1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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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1845/iR5YP58Bni4p5U9XKEkz.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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