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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单一来源,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脑涨落图仪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5-JQ60-W5001
三、项目概况: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2.项目预算: 42万元 ; 3.最高限价: 42万元 ; 4.本项目共 1 包确定 1 家供应商成交。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以上类型企业确无法满足要求时,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www.****.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09月17日 至 2025年09月23日 ,每天上午 08:00 至 11:30 ,下午 13:30 至 17:0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采购机构): ***网邮箱申领,邮件报名通过资料审核后发送谈判文件。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09月26日 08: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6日 08:30
(三)投标地点(采购机构): 北京市海淀区。
(四)提交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09月26日 08:30
(二)开标地点(采购机构): 北京市海淀区。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网》(www.****.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单一来源文件申领时间、地点 (一)申领时间:2025年 9 月 17 日至 9 月 23 日,每日上午08: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二)申领地点:***网邮箱申领,邮件报名通过资料审核后发送谈判文件。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申领谈判文件登记表》置于首页,格式见附件;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银行账户名称(具体到支行)、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采购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采购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js****@****.com(联系人:刘助理,010-****6253)。在发放采购文件时,受到暂停或禁止性处理(处理期限和处理范围内)的供应商,不予发放采购文件(***网查询数据为准)。 (五)谈判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5年 9 月 26 日08时30分 (二)谈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某医院) 联系人:张助理、党助理 办公电话:010-****6575 移动电话:133****7374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潘助理 办公电话:010-****6186 移动电话:135****5173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助理
联系电话:010-****6575
地 址:北京 北京市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潘助理
联系电话:010-****6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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