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关采购规定,我院拟通过询价的形式,确定部分医用耗材供应企业,欢迎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用耗材配送企业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我院拟采购医用耗材共计48个品种(品种数量包含同一通用名下不同规格型号的产品,具体目录见附件1)。现面向社会进行询价,凡具备相应资质的配送企业均可参与(可根据经营范围和实际情况,选择目录中全部或部分品种进行报价),中选产品将纳入我院院内医用耗材目录,并按照中选价格与相应配送企业签订配送合同。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要求。
2.具备与所报产品相匹配的经营资质(含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注册证等)。
3.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一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4.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三、询价原则
本次询价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基本原则,实行单品种询价,即针对同一产品的多条报价信息进行比对,最终为本次发布的每种医用耗材选出一家配送企业。同一产品有多家企业报价,且相应规格、型号、产品参数及功能要求均与本次所发布的相关要求相符时,按照相关规定遵从以下原则:
1.优先选择可在陕西省***网采的产品。
2.相同条件下,按照单价从低到高的顺序选择。
3.不同配送企业所报线下产品价格相同时,以二次报价或抽签的方式确定。
4.***网产品(按相同组件编码计)时,***平台点配的报价企业(按我院收到授权书时间确定)。
四、报价程序
1.参与报价的配送企业以现场送达或邮寄的形式呈交报价单(报价单模板见附件2,可供参考)。
2.院内组织人员集中对报价单进行现场拆封和结果汇总。
3.由医院设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汇总后的报价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并提交至设备管理委员会表决确定每种医用耗材的中选配送公司。
4.对最终结果进行公示。
5.通知中选配送公司签订配送合同或协议(含廉洁购销协议、质量保证协议等协议)。
五、报价地点和方式
(一)报价时间
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6月1日
(二)报价地点
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
六、报价要求
1.报价单需加盖报价企业印章后装入档案袋密封。
2.***网产品,需在报价单备注栏写明相应组件编码。
3.为核验产品质量以及所报产品与临床使用的匹配度,必要时报价企业应提供样品或产品介绍资料(说明书、照片等)。
4.后续配送产生的运输、人员等费用,应当包含在报价内,不再另行计费。
5.所报产品若中选,应当确保后续配送的产品单价自签订配送合同或协议后一年期间不高于所报价格。
七、无效报价的判定
属于以下情形的,将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1.不符合本公告第二章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2.报价资料不符合要求的。
3.所报产品与科室实际需求不符的。
4.报价过程涉嫌存在廉政风险的。
八、服务要求
报价企业在保证质量的同时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下列服务要求的标准做出响应。
1.一致性要求:中选企业最终配送的货品应当与报价产品完全一致。
2.配送要求:签订配送合同后,院内采购部门将按月提交医用耗材采购订单,配送企业应在五个自然日内将相应产品配送至院内耗材库房,并配合医用耗材管理人员进行验收。
3.效期要求:凡是标有使用期限的,均应保证截至配送到院验收之日,剩余有效期不低于货品标示有效期的60%。
4.损耗责任:货品在运输、搬运等配送过程中,造成损坏的,由配送企业承担相应损失。
九、其他
1.自接到中选通知起,中选企业应在7个工作日内与我院联系进行资质备案,签订配送合同(协议)、质量保证协议和廉洁购销协议,并完成业务授权委托备案。超时未响应者,则视为主动放弃,按报价结果依次递补,直至确定配送公司或重新组织报价。
2.每月货品采购到货入库后,我院将于次月完成货款支付,如有特殊情况需延期支付,我院将提前与配送企业进行沟通说明。
3.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我院所有。
联系方式:医学工程与信息科 赵先生150****2606
采 购 办 乔先生176****9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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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1845/pVGyaJ4BMqitpwL5u4D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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