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医院患者陪护管理与服务项目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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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医院患者陪护管理与服务项目 |
采购内容:面向社会公开招标专业陪护服务公司,提供重症监护护理员19人,项目预算161.5万元/年,合同期3年,共计484万元。向医院提供患者陪护管理与服务(包括重症监护护理员和普通病房陪护),服务对象包括老年患者、围手术期患者、危重症患者、无自主行动能力患者、需要生活照护等群体。主要覆盖医院住院部、急诊科、重症监护室(ICU)、手术室(术前术后陪护)等科室。次月初10日前,由供应商按照上月实际用工人次及实际工作天数制作报表交甲方确认。工作地点为杭州市,合同签订后立即执行,过渡期一个月/服务期3年。
采购数量:1家
主要功能或目标:专业陪护服务公司,遴选专业重症监护室护理员和普通病房陪护,提供标准化、专业化、人性化的患者陪护服务,提升医院患者陪护服务质量,规范陪护管理流程,保障患者安全与权益,提升患者就医体验及满意度。
需满足的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www.****.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或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2.供应商成立并运营3年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供应商工作人员持有相关行业资格证,具有完善的陪护人员培训体系,能够提供专业、规范的陪护人员及陪护服务,陪护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护理员资格证或相关培训证书。 4.供应商不得为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的企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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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医院患者陪护管理与服务项目招标需求 | 4,840,000.00 | 2026年10月 | 无 |
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顾烨
联系方式:0571****8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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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1845/ufH2sJ8BLRKCxEZfE_J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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