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品信息
二、项目说明
一、采购需求: 1、原料种类:籽煤;采购数量:500吨。 2、交货期:2026年06月10日-06月18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期间要求供货数量完成招标的数量的100%完成,期间均匀到货。 3、付款方式:先货后款,半年期银行承兑支付货款。 4、拦标价:638元/吨。
二、投标须知: 1、投标报价前需交3万(电汇)保证金,对公账户打款(打款需备注籽煤投标保证金),打款后截图给发标单位业务人员确认,未交保证金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2、开标后未中标的供应商投标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中标的供应商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结算时和货款一同支付。 3、原料的质量标准要求等以合同签订的条款为准。 4、违约责任:报价中标后未履约,扣除全额的投标保证金。 5、中标后交货期内数量未履行处理办法:85%≤到货数量<95%时,单价每吨扣除20元结算;65%≤到货数量<85%时,单价每吨扣除50元结算;45%≤到货数量<65%时,单价每吨扣除100元结算;到货数量<45%时,单价全部扣除结算。每批次招标数量的结算如数量未完成以总中标数量为准扣减单价。
三、质量考核条款
3.1硫化物:硫化物大于1.2%,每增加0.1%结算单价扣3元/吨,超出1.6%拒付(不足0.1%按0.1%计)。
3.2水份:超出18%部分每超1%扣除净重1%(不足1%按1%计)。
3.3 发热量:单日加权平均;发热量500吨±100吨为一批次加权平均结算;发热量≥5500kcal/kg,每高1kcal/kg奖励单卡价格的1倍;5300kcal/kg≤发热量<5500kcal/kg,每低于1kcal/kg扣除单卡价格的1.5倍,发热量<5300kcal/kg,每低于1kcal/kg扣除单卡价格的3倍,如加权平均发热量≥5700kcal/kg,按5700kcal/kg结算,超出部分不予奖励;单日加权平均发热量<5100kcal/kg拒付;
3.4取样批次及检测:5车取一个样品;超出5车,每5车取一个样品;不足5车按照实际车数为一个样品。
3.5煤中含有大量石块、泥土等杂物包括弄虚作假,甲方有权拒付;发现少量石头等杂物的按比例扣重。
3.6如出现分层装车、整车滴水严重现象,整车拒付。
3.7如煤炭粒度不符合要求,经外观验收后按比例扣重。
四、检验地点及期限:
4.1检验地点:甲方检验部门所在地;
4.2检验期限:货到甲方当日内由甲方按合同第二条质量标准取样化验,化验结果以甲方出具的化验单为准,如乙方对甲方出具的化验报告有异议,应在甲方通知后1日内到达甲方质检部,提取质检部的备查样封存,由甲乙双方指定的人员送至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送检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需具备如下条件:双方共同认可、具备第三方检验资质且具备法律效力;检测费用由提出异议方承担。乙方逾期未到视为认可甲方检验结果。最终的结算依据以甲方出具的化验报告为准。
三、报价电子签章使用规则
盘外供应商报价必须使用电子签章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娜
联系电话:16*********
电子邮箱:********@****.com 点击查看
| 序号 | 采购品名称 | 规格 | 单位 |
|---|---|---|---|
| 1 | 籽煤 | 籽煤:粒度全部<40mm(0-6mm细煤<6%);含水<18%;灰分<30%;挥发份>32%;灰熔点>1200℃;含硫<1.2%;固定碳>40%;热值>5500卡/克 | T |
二、项目说明
一、采购需求: 1、原料种类:籽煤;采购数量:500吨。 2、交货期:2026年06月10日-06月18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期间要求供货数量完成招标的数量的100%完成,期间均匀到货。 3、付款方式:先货后款,半年期银行承兑支付货款。 4、拦标价:638元/吨。
二、投标须知: 1、投标报价前需交3万(电汇)保证金,对公账户打款(打款需备注籽煤投标保证金),打款后截图给发标单位业务人员确认,未交保证金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2、开标后未中标的供应商投标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中标的供应商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结算时和货款一同支付。 3、原料的质量标准要求等以合同签订的条款为准。 4、违约责任:报价中标后未履约,扣除全额的投标保证金。 5、中标后交货期内数量未履行处理办法:85%≤到货数量<95%时,单价每吨扣除20元结算;65%≤到货数量<85%时,单价每吨扣除50元结算;45%≤到货数量<65%时,单价每吨扣除100元结算;到货数量<45%时,单价全部扣除结算。每批次招标数量的结算如数量未完成以总中标数量为准扣减单价。
三、质量考核条款
3.1硫化物:硫化物大于1.2%,每增加0.1%结算单价扣3元/吨,超出1.6%拒付(不足0.1%按0.1%计)。
3.2水份:超出18%部分每超1%扣除净重1%(不足1%按1%计)。
3.3 发热量:单日加权平均;发热量500吨±100吨为一批次加权平均结算;发热量≥5500kcal/kg,每高1kcal/kg奖励单卡价格的1倍;5300kcal/kg≤发热量<5500kcal/kg,每低于1kcal/kg扣除单卡价格的1.5倍,发热量<5300kcal/kg,每低于1kcal/kg扣除单卡价格的3倍,如加权平均发热量≥5700kcal/kg,按5700kcal/kg结算,超出部分不予奖励;单日加权平均发热量<5100kcal/kg拒付;
3.4取样批次及检测:5车取一个样品;超出5车,每5车取一个样品;不足5车按照实际车数为一个样品。
3.5煤中含有大量石块、泥土等杂物包括弄虚作假,甲方有权拒付;发现少量石头等杂物的按比例扣重。
3.6如出现分层装车、整车滴水严重现象,整车拒付。
3.7如煤炭粒度不符合要求,经外观验收后按比例扣重。
四、检验地点及期限:
4.1检验地点:甲方检验部门所在地;
4.2检验期限:货到甲方当日内由甲方按合同第二条质量标准取样化验,化验结果以甲方出具的化验单为准,如乙方对甲方出具的化验报告有异议,应在甲方通知后1日内到达甲方质检部,提取质检部的备查样封存,由甲乙双方指定的人员送至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送检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需具备如下条件:双方共同认可、具备第三方检验资质且具备法律效力;检测费用由提出异议方承担。乙方逾期未到视为认可甲方检验结果。最终的结算依据以甲方出具的化验报告为准。
三、报价电子签章使用规则
盘外供应商报价必须使用电子签章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娜
联系电话:16*********
电子邮箱:********@****.com 点击查看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微信小程序(查询信息)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1852/MNPCqZ4BLRKCxEZfr0UH.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