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目标拟在成都地区选取两家酒店保障国航股份总部及各分公司、集团部分投资企业空、地勤(老职工)疗养人员的疗养服务。
(二)执行的标准规范
酒店需经营状况良好,可提供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资质文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 、消防检验合格资质、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等。
(三)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1.酒店具备健全的管理规范、服务规范及操作标准,具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餐厅设置合理,有食品留样送检机制,餐饮提供疗养专属优惠折扣价;可提供专属服务经理对接疗养事宜。
2.酒店70%的客房面积不少于20平米,酒店具备各类健身、康体、娱乐等设施及空间,从地理位置、周边环境、酒店特色等方面能够提供休闲度假良好的疗养体验。
3.住宿服务:提供整洁、安静、采光良好的标准客房,住宿(含双早),原则上全年房价要求均价,不分淡旺季,可提供其他房型疗养专属优惠价、升级房型优惠价、加床优惠价等住宿需求。
4.餐饮服务:供应商需提供风味多样、具有特色的疗养早餐和正餐,可提供各种餐厅的疗养用餐优惠折扣。根据疗养人员健康需求制定营养套餐,菜品荤素搭配、清淡易消化,严格执行食品安全规范,食材来源可追溯,杜绝变质、过期食品。
5.接送机服务:供应商需提供疗养人员机场至酒店、酒店至机场的接送服务,或者使用疗养额度报销接送机相等的交通费用。
6.康养活动服务:供应商需充分结合自身酒店特色、现有配套设施及资源,严格按照采购方实际需求,定制康养活动服务方案,保障活动内容安全合规、适配参与人群、形式丰富多样,满足康养服务核心需求。(组织开展的康养外出活动,凡可投保相关保险的,必须为所有疗养人员足额安排人身意外伤害等相关保险)。
7.如疗养酒店涉及第三方为我方疗养人员提供服务,需在相应环节提供其与第三方的合作协议提交至我方备案。
注:实际采购项目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本项目采购价格包含了疗养服务内容产生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含相应增值税)。
(四)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1.提供7天6晚标准间住宿(含早),全年均价,不分淡旺季,住宿不局限同一种房型。
2.提供正餐7-14次,正餐可提供不同餐食。
3.提供接送机服务。
4.提供康养活动服务不少于一项。
在合同额度内允许疗养人员在酒店用餐、住宿、接送机、康养活动和酒店内康养设施等项目间调配使用,据实结算。公司疗养人员在入住期间的消费超出合同约定额度,其超出部分由本人自付。
(五)验收标准
供应商能够配合公司相关管理要求,能够为疗养人员提供合同约定服务内容,能够按照公司要求提供对账单据、发票等相关资料。
(六)其他
1.付款要求:
(1)结算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2)国航与供应商按疗养实际发生费用结算疗养款。
(3)公司疗养人员在酒店挂账消费,先疗养后付款,按照实际发生结算,疗养费用每季度结账一次。双方凭供应商提供的电子版疗养费用汇总表、疗养费用明细表、疗养凭证审核对账,每季度由双方联系人确认无误后, 供应商向公司出具盖章版的纸质疗养费用汇总表及相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公司在收到发票后一个月内以汇款的方式结算。
(4)如双方对部分款项产生争议,应按上述流程先行结算无争议部分的款项,争议款项待双方确认完毕后随下一季度款项一同结算。
(5)如遇国家税率调整,不含税价格部分保持不变,税率部分随国家公布适用税率调整。
2.管理要求:
(1)供应商应按照双方约定内容提供疗养服务保障,合理调配房源,保障疗养人员订房需求。
(2)供应商需配合我方管理要求核实疗养人员身份及疗养凭证安排疗养。
(3)供应商不得将疗养服务变相以现金、礼品、特产、购物卡等方式与疗养人员进行兑换,如发现明显异常费用,费用由酒店全部承担。
(4)供应商按要求如实填写疗养费用汇总表,疗养费用明细表(需疗养人员签字确认),每月定时将上月完成疗养的疗养费用汇总表、疗养费用明细表、疗养凭证等电子版发送我方进行审核。
(5)供应商按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如出现涉疫情况需第一时间通报我公司。
3.合同期及合同保护期:
叁年,本项目签订的协议有效期届满前,如我公司选择新的供应商,但与新供应商的协议签订尚未完成,则在新供应商完成协议签订前,由原供应商按照我公司的通知安排暂时(不超过6个月)为我公司提供服务,此期间双方继续按照签署的协议费用标准支付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继续按照签署的协议执行,具体截止时间以我公司通知为准
|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 |
|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
|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 |
|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 |
|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ov.cn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 |
| (六)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 |
| (七)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
|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 (九)本项目择优选择供应商,择优标准:若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为8家及以下时,全部成为本项目备选供应商;若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数量超过8家,我公司将以供应商地理位置、可供应房间数量等客观信息为基础,采用面向所有供应商一致的评审标准,结合项目需求进行综合评审排序,排名前8的供应商将成为本项目的备选供应商。 |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1855/sfuKF6ABLRKCxEZfXMx3.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