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公告
1、 采购项目
中国电建集团贵州工程有限公司受中电建海上风电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以谈判采购方式,采购西秀区刘官一期风电场项目商品混凝土,欢迎满足本次采购资格要求的响应人参与报价及谈判。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 工程名称:西秀区刘官一期风电场项目
2) 工程地点:本项目位于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项目拟装机总容量100MW。
3) 采购范围:商品混凝土,本次采购范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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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需求数量 |
需求日期 |
每日需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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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垫层商品混凝 |
C20 |
m³ |
1260 |
2026.09.25 |
1000m³/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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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钢塔基础商品混凝土 |
C40F50,抗裂纤维不低于0.9kg/m³ |
m³ |
3790 |
2026.0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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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混塔基础商品混凝土 |
C40F50P8,抗裂 纤维不低 |
m³ |
13320 |
2026.0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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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³ |
80 |
2026.0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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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混塔盖板商品混凝土 |
C40 |
m³ |
150 |
2026.09.25 |
注:以上数量为暂定数量,响应人应根据实际供货情况及项目需求,并承诺不改变报价商混单价,交货数量接受采购方安排并承诺不影响供货。
4) 交货期:首批商品混凝土完成浇筑时间为2026年9月25日;单台风机基础浇筑,要求12小时内完成供货,商混到场间隔时间不超过半个小时。具体按项目部编制的相关施工方案执行。
5) 交货地点:项目书面浇筑通知单载明的指定浇筑地点。
6) 采购要求:本次采购价格包含预拌混凝土原材料、生产成本、合理利润、保险费、运输费、过江过路过桥费、泵送费、既有道路协调费和损坏费(包括但不限于国道、县道、村村通道路),包括货物出厂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包括根据相关检测规范实验室标养、同条件养护试块制作养护送检,并提供标养检测报告及相关资料的费用(本次投标不包含现场检测试验费用,由项目现场寻找的第三方实验室检验),包括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各类风险费用,包括其他运抵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前的一切费用。
7) 质量要求:
7.1商品混凝土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乙方保证商品混凝土达到《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2010。商品混凝土拌合材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规范规定要求条款;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国家颁布了新标准或对上述标准进行了修订,则应按照新标准或修订后的标准执行。
7.2为确保质量,乙方为同一工程同一部位提供的预拌混凝土使用的配合比基本相同,并使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配合比试验及混凝土质量评定需经有国家认可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检测需符合要求并提供配合比试验报告和混凝土质量评定合格书,在提供混凝土前报送给甲方。
7.3乙方必须按照预拌混凝土规范要求,进行混凝土试块制作,制作及养护由乙方全面负责,乙方提供的砼试压块需确保合格,如因砼试块发生的问题,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7.4经甲方及监理公司现场取样,经标准养护28天后检验试样的试压结果及现场混凝土实体检测的强度,是判断商品混凝土质量的重要依据。根据相关检测规范标养、同条件养护试块和实体混凝土强度检测同样可作为商品混凝土质量判断的重要依据,对于检测不合格的,由此造成的一切质量问题及误工、返工、回弹、加固等所有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8) 计量方式与付款方式:
8.1凭浇筑通知单双方进行结算对账确认,一式三份,甲方两份(其中项目部留存一份),乙方一份,结算数量以浇筑实体检验合格为依据,浇筑部位图纸理论数量加额定损耗的方式计量,额定损耗量为图纸理论数量的2%,超出额定损耗量的部分据实结算,乙方凭甲方确认的《现场实际浇筑结算单》办理《材料结算单》,作为每月结算的唯一数量凭证。送货单、配比单等均不得作为结算依据。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配合比进行商混拌制。乙方提供商品混凝土时必须随车提供由搅拌站指定人员签发的,注明了运输车号、砼标号、数量、使用地点、部位、出料时间的《混凝土送货单》,在到达工地后,甲方试验员、材料员与乙方代表共同验收,并以甲方授权人员签字确认的《混凝土送货单》的供货数量为验收混凝土数量的依据。
8.2混凝土到达工地指定工作面后,进场商品混凝土,检查随车携带的开盘鉴定记录及混凝土小票(出场合格证),查看混凝土的搅拌时间、混凝土的配合比、混凝土的初、终凝时间、容重等各项指标是否与设计要求相符;核对混凝土的品种、等级是否与施工部位的要求相符。供货质量合格的混凝土采用图纸理论方量加损耗方式计量,浇筑前,项目可提供相应浇筑部位的结构图纸(如供方需要),双方进行确认后,每次浇筑前,项目书面向供方发送浇筑通知单,浇筑通知单双方进行结算对账确认,一式三份,甲方两份(其中项目部留存一份),乙方一份。
8.3混凝土验收时,如连续抽查均为负偏差,则视为乙方有意行为,本批次所供数量均按最少值计量。抽查时,乙方罐车司机须无条件配合。
8.4 混凝土的结算:
每月结算一次,起止为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乙方凭浇筑通知单双方进行结算对账确认,甲方两份(其中项目部留存一份),乙方一份,并提供支付申请单、增值税发票、财务收据、材料结算单、货物签收凭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申请付款。甲方收到经确认无误的结算材料30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的月度结算货款额的80%,到货验收完成、无质量问题6个月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95%,到货12个月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5%质保金。
8.5 甲方支付货款按:电汇、承兑及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付款方式。
8.6 货款的支付:
以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为一个结算期,双方对账办理《材料结算单》,乙方根据双方办理的《材料结算单》向甲方提供以下单据:
(1)双方办理的《材料结算单》;
(2)对应金额的国家正式合格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及对应收据;
(3)付款申请单;
(4)经双方进行结算对账确认的浇筑通知单;
(5)货物签收凭证复印件等。
甲方收到经确认无误的结算材料30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的月度结算货款额的80%,到货验收完成、无质量问题6个月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95%,到货12个月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5%质保金。
3、 响应人资格要求
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4、 成交确定原则
在商务、技术条款均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时,评审价格最低者为推荐成交人。(在商务、技术条款均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时,按评审价格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推荐成交供应商)
5、 供应商能力要求
(1)各型号商混日高峰时期日需求量约为2100立方米。
6、 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响应人收到/看到本公告后,请于2026年09月07日 18时00***平台( https://****.cn)报名参与本次谈判,并下载电子版谈判采购文件。
7、 谈判采购响应文件的递交
(1)谈判采购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谈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9月09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响应人应在截止时***平台( https://****.cn)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2)***平台客服,***网站首页右上角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3)谈判时间:另行通知
谈判地点:线上谈判
(如谈判采购文件发布后谈判时间和地点更新,将由采购人另行通知)。
8、 特别说明
(1)无论任何情形,响应人参与谈判的费用自理,采购人不对响应人编制响应文件费用及其它所有费用负责。
(2)递交投标文件时,响应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执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3)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数量、总价、产品的详细参数、生产厂家名称,价格包含预拌混凝土原材料、生产成本、合理利润、保险费、运输费、过江过路过桥费、泵送费、既有道路协调费和损坏费(包括但不限于国道、县道、村村通道路),包括货物出厂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包括根据相关检测规范实验室标养,并提供标养检测报告及相关资料的费用,包括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各类风险费用,包括其他运抵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前的一切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4)若响应人未对合同条款提出偏差则采购人默认完全理解和接受谈判采购及其附件采购合同模板中的全部合同条款,并承诺按此签订合同。
(5)响应人提供的分项报价及总价严重偏离市场行情的,采购人可要求响应人人澄清声明,且采购人有权对严重偏离市场行情的报价作废标处理。
(6)否决或重新采购:
a.若响应供应商数量达不到谈判条件,则请示后转为直接谈判或重新采购。
b.无供应商响应则重新采购。
c.超过买方预算或未达到采购预期,买方有权否决或重新采购。
9、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电建集团贵州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溪大道中段1号
邮 编:550001
联系人:陈琼珍 187****7631
10、 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中国电建集团贵州工程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1-****5899
监督邮箱:ji****@****.cn
中国电建集团贵州工程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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