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医疗保障局_车辆租赁采购_HC[2020]1057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26 09:50 发布人:韩子宇
项目编号:HC[2020]1057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C[2020]105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医疗保障局_车辆租赁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1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详见附件
更正日期:2021年05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哈尔滨市医疗保障局
地址:****路****号
项目联系人:马亮
联系方式:87****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心
地址:****路****号****大厦****楼
项目联系人:韩子宇 马文艳
联系方式:87****06 87153908
五、附件
一、 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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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评审时间 |
修改后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评审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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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2020年12月18日上午8点30至9点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2021年05月31日上午8点30至9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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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8日上午9点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5月31日上午9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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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当日(2020年12月18日9时起) |
评审当日(2021年05月31日9时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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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响应文件采购内容和要求 |
修改后响应文件采购内容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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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务企业需有社保,开具社保证明。(投标时提供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
1、公务出行车辆:5座轿车或SUV、7座商务车、9座商务车;供应商需承诺满足上述车辆招标需求;预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需提供以上所有车型、数量的购买发票,否则不予签订合同。 |
二、 竞争性磋商公告 修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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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响应文件提交、开启时间 |
修改后响应文件提交、开启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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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12-18 09:00(北京时间)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05-31 09:00(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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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时间:2020-12-18 09:00(北京时间) |
开启时间:2021-05-31 09:00(北京时间) |
三、竞争性磋商评分标准修改内容
原竞争性磋商评分标准修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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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招标文件技术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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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车辆配备(满分15分) |
投标供应商能够提供: 1、5座轿车、SUV(五年内车,5台以上含5台); 3、9座商务车(五年内车,10台以上含10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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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车辆保障(满分30分) |
投标供应商提供自有五年以内7座商务车: 1、5(含)台以上的,得10分; 2、3(含)台以上的,得5分; 3、少于3(不含)台的,不得分。 (投标时需提供行驶证、营运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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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供应商提供自有五年以内9座商务车: 1、20(含)台以上的,得15分; 2、15(含)台以上的,得10分; 3、10(含)台以上的,得5分; 4、少于10(不含)台的,不得分。 (投标时需提供行驶证、营运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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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商提供服务车辆缴纳商业三者险不低于100万元,承运人责任保险每座不低于80万元。满足的得5分,不满足的不得分。(投标时出具有效保险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并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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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证明及信用情况(满分5分) |
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制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证明》二级证书(含)以上,得5分;三级证书得2分;不满足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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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信用承诺 (5分) |
投标供应商需提供工商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相符的承诺书,如有虚假取消本次投标资格。满足得5分,不满足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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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驾驶员要求(10分) |
投标时须提供驾驶员信息: 20人(含)以上的,得10分, 15人(含)至20人(不含)人的,得5分, 少于15(不含)人的,不得分。 (投标时需提供驾驶证、资格证、劳动合同或派遣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并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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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安全管理及应急保障(24分) |
投标企业企业制定安全管理、服务质量管理、驾驶员管理、车辆维护管理制度。每项得1分,共计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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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提供科学、完备的针对性强的实施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的,得10分; 企业提供科学、完备的针对行性较好的实施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的得5分; 企业提供科学、完备的针对行性一般的实施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的得2分; 企业没有提供科学、完备的针对行性一般的实施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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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供应商承诺,因迟到或者中途事故导致发生的乘车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合同期限内出租方不得随意变更出租车辆,如因车辆检修、保养、维护等其它情况需调整车型,需提前7个工作日向租赁方提出书面申请的得。满足的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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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投标时提供交警部门或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并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满足的得5分,不满足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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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业绩(1分) |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之日以前三年内),成功实施并履约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 1、提供同类项目业绩的,得1分; 2、没有同类项目业绩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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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报价得分(10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优惠率最高为评标基准价,其分值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优惠率得分=(1-评标基准价)/(1-投标人投标优惠率)×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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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19/9ARhpnkBCmDyuluYv3Z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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