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SHC[2021]066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绥化市第一医院_肿瘤院区信息化整合及总院智慧医疗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1-09-1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商务、售后服务需求及加减分标准(27分)
二、删除文件中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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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标文件商务要求 |
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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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服务保障可及、便捷 |
10 |
在哈尔滨市内有售后服务维修人员,每有 人得 分,最多得10分。提供社保机关出具的以上人员近三个月在哈尔滨市内的养老保险证明(专用收据或缴费清单等),盖社保机构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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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业绩 |
2 |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内(本项目开标之日以前三年内),成功实施并履约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 1、提供同类项目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本项目金额的 , 得2分; 2、提供的同类项目多个合同累计金额大于本项目金额的,得1分; 3、投标人提供的同类项目累计合同金额未达到本项目金额的,得0.5分; 4、没有项目业绩不得分; 须提供合同、履约验收报告或提供合同、银行资金到账证明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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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采购人的其他商务、售后服务要求 |
三、价格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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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 |
价格评分细则 |
小微企业声明函(投标人自愿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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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名称(10)分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经评审后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内容格式,投标人对照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如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以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给予相应优惠。 大学生创办的小型、微型企业除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网站的登录名和密码。 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 |
四、履约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五、 资金结算 :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六、受理地点: ****中心
技术审核科:张博 电 话:0455-***5018
项目执行科:代明丽、郑中英 电 话:0455-***5076
采购单位:王猛 电 话:0455-***5099
更正日期: 2021-09-16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绥化市第一医院
地 址: ****路****号
联系方式: 王猛 电 话:0455-***5099
2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心
地 址:****中心(长江小学东侧)。
技术审核科:张博 电 话:0455-***5018
项目执行科:代明丽、郑中英 电 话:0455-***5076
****中心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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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19/dAqI7XsBHUxtDzdN55X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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