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桦南县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特许经营项目,招标编号: BZG[2022]0057 已由 桦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桦发改发 [2020]221号 批准实施,建设资金 为 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招标人为 桦南县卫生健康局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博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桦南县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特许经营项目
2.2 项目 地点: 桦南县桦南镇双河村
2.3 招标范围及规模 :
2.3. 1、 本次项目招标内容为选择社会资本方成立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的合作期限内,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投资建设医疗废弃物处置设施,并对合作范围内的医疗废物进行收运及集中处置。
2.3. 2、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占地面积10000㎡,总建筑面积5000㎡,日处理医疗垃圾5t。
2.3. 3、建设内容
( 1)新建医疗垃圾处理厂房1座,建筑面积4000㎡,基底面积4000㎡,钢结构,单层建筑,建筑高度6.75m。
( 2)****楼,建筑面积500㎡,基地面积250㎡,框架结构,地上两层,建筑高度6.15m。
( 3)新建车辆消毒车间1座,建筑面积300㎡,基底面积300㎡,框架结构,单层建筑,建筑高度4.5m。
( 4)新建设备车间1座,建筑面积200㎡,基底面积200㎡,框架结构,单层建筑,建筑高度4.5m。
( 5)场区配套:新建污水处理池150m³一座,消防水池400m³一座,化粪池150m³一座,停车场500㎡,****路****㎡,绿化面积2400㎡。
2.3. 4、回报机制:本项目运营期社会资本方通过使用者付费收入收回投资并获得合理回报,无需政府方在运营期给予财政补贴,因此本项目回报机制为“使用者付费”,政府方不承诺社会资本方最低收益水平。
2.3. 5、股权结构及转让限制:社会资本方占股100%并在桦南县注册项目公司,政府方不参股, 特许经营协议生效日起三年之内,特许经营者不得转让其在项目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自生效日起三年后,经实施机构事先书面同意,特许经营者可以转让项目公司股权。股权受让方应具备相应的资信、资金实力和项目运作经验等条件。
2.3. 6、收益取得方式:项目公司通过收取垃圾处理费的方式来弥补成本费用、财务费用、税费后,取得合理投资回报。
2. 4、 特许经营期限:特许经营期为 30年,由项目完成竣工验收之日开始 ;建设期 1年。
2. 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
2. 6、 总投资额: 投资建设至竣工验收后总造价 1500万元,社会资本方投资750万元,政府补贴750万元。
包含 :
( 1)工程费用1320.6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936.60万元,安装工程费用270.00万元,设备购置费114.00万元);
(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7.97万元;
( 3)基本预备费 71.43 万元。(最终将以竣工决算总投资为准)
2.7、招标控制价:床位2.9元/日,门诊0.29元/人次
2.8、质量标准:
建设 质量标准 :达到现行国家、省、市及行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国 家、地方、行业的相关设计质量合格标准;
运维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的相关规定及本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并应具有较好的投资、融资、运营、维护、管理等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成员均可作为联合体牵头人;②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参与方分工及主要权利、义务;③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④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3.3、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4、 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证 执业资格证书 (建筑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B证;
3.5、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提供书面承诺);
3.6、设计资质: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7、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3.8、资金实力和投融资能力要求:申请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投融资实力,提供合法有效的银行或金融机构出具的存款证明、银行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可用授信额度证明、处于有效期内的银行授信协议、贷款意向书(至少具备一项),合计不低于750万元人民币(如以联合体形式提出申请,以联合体成员累计提供的金额计算);
3.9、财务要求:具有2020年度(或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没有处于主要财产被接管、查封、冻结等严重影响合同履行或者承担项目能力的状态(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本项要求);
3.10、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被最高人民法院在“***网”网站(http://****.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提供书面承诺或查询截图);
3.11、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所有成员)、拟派本项目的施工及设计负责人在“***网”查询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判决时间为准),其投标将被否决(提供书面承诺或查询截图);
3.1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加承诺书,承诺本项目中所提供的电子版证件以及上传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书必须提供联系人、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并加盖公章。在开标期间,投标人保证本承诺中提供的承诺人电话畅通,可随时解答评审专家的疑问。如电话联系不到投标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与其他单位无关;
3.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在 “***网”( http://www.****.org.cn )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 登录 “***网”上的“***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 2 年 04 月 01 日 17 时 0 0分到202 2 年 04 月 11 日 17 时 0 0分 (北京时间,下同)。有关 操作流程 请查看 “***网”中的《***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 、 潜在投标人应在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在线下载方式获取 招标文件等 招标前期 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2年04月25日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网”上的“***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有关手续请查看 "***网"中的《服务指南》***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 ***平台投标人操作视频、***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2 、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通过 “***网”上的“***平台”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平台( http://www.****.org.cn),按照"***网"中的《服务指南》***平台投标人操作视频完成开标程序。
8、发布公告的媒介
***网( http://www.****.org.cn )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监督人及联系方式:****城乡建设局 0454-***9070、桦南县发展和改革局0454-***6557
招标人:桦南县卫生健康局
地址:黑龙江省桦南县桦南镇新建街与健康路交口
联系人:张宇心
电话: 0454-***5380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博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佳木斯市向阳区学院街 45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0454-***8177
电子邮件: hl****@****.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网''中的《服务指南》***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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