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锦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第二批)基础设施项目(三****楼维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FJSG0402G260618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富锦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第二批)基础设施项目(三****楼维修工程)已由富锦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富锦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富锦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第二批)基础设施项目(三****楼维修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富发改〔2026〕4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富锦市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富锦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第二批)基础设施项目(三****楼维修工程)
2.2建设地点:富锦市三江联合学校内
2.3工程规模:富锦市三****楼、4#****楼,总建筑面积为6728.86平方米,****楼。(一)****楼建设内容:加固工程:地面拆除、恢复、墙体高韧性混凝土加固、装饰及外墙保温工程、天棚、墙面、灯具、摄像头、烟感等拆除、恢复工程、供暖系统拆除、恢复工程、地砖块料、水磨石、塑胶地板等地面恢复工程、墙面抹灰、墙板工程、天棚、墙面涂装工程、散水、台阶恢复工程、外墙保温、涂装工程、脚手架、垂直运输、地面防护等。(二)****楼建设内容:加固工程:地面拆除、恢复、墙体高韧性混凝土加固、装饰及外墙保温工程:天棚、墙面、灯具、摄像头、烟感等拆除、恢复工程供暖系统拆除、恢复工程、地砖块料、水磨石、塑胶地板等地面恢复工程、墙面抹灰、墙板工程、天棚、墙面涂装工程、散水、台阶恢复工程、外墙保温、涂装工程、脚手架、垂直运输、地面防护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7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9月30日,总工期:62日历天。(注:上述开、完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投标人按上述日期进行响应,实际开、完工日期以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相关条款为准)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6307311.78元
3.投标人资格主要要求(详见投标须知)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注:若投标人根据《****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满足如下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3.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符合省级住建部门有关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规定,***网-***平台处于人员锁定状态(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需提供连续3个月(2026年4月至2026年6月)本单位为其缴纳职工基本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含1.养老保险,2.医疗保险,3.失业保险,4.工伤保险)。(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退休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可提供身份证、退休证及投标人企业的聘用合同)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资质未处于“资质异常状态”。以投标截止***平台(http://111.42.127.146:8095/hibsmp/indexController/findIndex)“资质动态核查”专栏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7其他: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黑建规〔2026〕3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建筑工程、装修工程-工程建筑面积-小于10000㎡”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起算前三年,***网(https://****.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网”(****.gov.cn)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本公告发布之日以后查询结果为准)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网(http://****.gov.cn)”点击首页“***平台”的“会员端”,使用CA锁登录后免费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06月25日00时00分至2026年07月02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
4.2首次参与投标者,***平台的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相关驱动等,有关手续请查看“***网”首页“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7月1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网-***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自行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网-***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2026年07月15日09时00分。
6.3开标地点:***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网(https://****.gov.cn)上发布。
8.其他
8.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3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争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454-***5112,举报邮箱:jm****@****.com。
8.4掌握、发现在佳木斯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建设等方面存在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等问题证据、线索的,****城乡建设局举报,举报材料应实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将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反映和举报应实事求是,线索清晰,对真实性负责,严禁诬告陷害或蓄意损害他人利益,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0454-***5112,举报邮箱:jm****@****.com。
8.5依法依规加大对串通投标、违规发包转包、明招暗指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规范对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投标资质要求,通过开展公平性竞争审查,清理针对不同所有制、不同地域投标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门槛。如果发现以上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454-***5112,举报邮箱:jm****@****.com。
8.6***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
8.7凡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
(1)如遇到“用工难”问题,****中心服务专线0454-***6686***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
(2)如遇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问题,可拨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服务专线0454-***6650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劳动人事微仲裁。
(3)如需采购建筑主材产品,可参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的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链接地址(https://****.gov.cn)。
(4)如遇“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可以联系佳木斯市各银行申请办理中标贷款业务,贷款融资银行业务咨询链接(https://****.gov.cn)。
9.有关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人:富锦市教育局
地 址:富锦市东平路南段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156****591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名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街****号
联系人:朱念华
电 话:155****7207
代理项目负责人:朱念华
电 话:155****7207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黑龙江建三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和交通局
地 址:黑龙江省****路****号
电 话:0454-***0557
日 期:2026年06月24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网''中的《服务指南》***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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