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建设(医疗服务区)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FJJL0101G230706002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哈尔滨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建设(医疗服务区)项目 ”,已经由 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以 哈新审投 [2023]22 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哈尔滨市****中心,资金来源为 政府统筹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建设(医疗服务区)项目监理
2.2 建设地点:松北区 F-01-02-01-b 地块内,学海路以东, F-01-02-01-a 地块以北。
2.3 建设规模:哈尔滨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建设(医疗服务区)项目,用地面积 3.86 公顷,****楼一栋,总建筑面积 11700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8700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3000 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医疗服务规模为 100 张医疗床位,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上建设医疗服务区;配套地下附属包括停车场、人防、设备层。
2.4 资金来源:政府统筹。
2.5 计划工期: 2023 年 8 月 3 日至 2025 年 1 月 4 日,共 520 日历天(具体时间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至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7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9 监理服务期限: 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保修期结束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项目拟派 项目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 ) 应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同时为投标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总监理工程师近 3 个月( 2023 年 02 月至 2023 年 04 月)的社保记录,并提供社保记录核查方式(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外省、***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以便于进行核实,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离退休人员。),如提供虚假信息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 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的“***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 20 23 年 7 月 6 日 17 时 00 分 至 20 23 年 7 月 13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须注意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7 月 26 日 8 时 30 分 , 潜在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 ***网 ” 上的 “ ***平台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 .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远程解密即可)。
7.2 开标时间: 2023 年 7 月 26 日 8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中心开标室(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81 ****大厦****楼)。
7.3 其他事项
7.3.1 ***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 " ***网 " 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 黑龙江公共资源版 ) 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 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该格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7.3.2 电子投标工具 " ***网 " 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400****000
8. 评标、定标方式
8.1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 执行新区的“评定分离”评标办法, 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网( https://****.gov.cn )、***网 - 建设工程( http://113.4.248.45:9003/ )发布。
10. 其他
10.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及参与围标串标行为记录, 在“***网”( ****.gov.cn )进行查询,如果有行贿犯罪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10.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为准)。
10.3 本****城乡建设局《关于 2021 年度工程监理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通报》(哈住建发〔 2022 〕 14 号)文件执行,名录内被限制投标的企业如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10.4 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下同),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网站 ****.gov.cn 以开标当天查询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10.5 投标期间,****城乡建设厅通报,禁止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参与投标或承揽新的建设项目且在有效期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1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7 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中心举报电话: 0451-****6346 、 58699097 ;****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 0451-****3319 。
10.8 项目招 标投标监督部门:****城乡建设局
地 址: 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茂西大道 2829 号
电 话: 0451-****9237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市****中心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 5066 号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 0451-****1071
招标代理机构: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 399 ****广场****楼
邮 编: 150076
联系人:寇女士、曲女士
电 话: 0451-****5818
授权企业邮箱: De****@****.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网''中的《服务指南》***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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