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阳光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新医保规〔2021〕3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网采购工作细则(暂行)》等文件和相关工作安排,兵团第五批涉及“申投诉”的药品已完成公示工作,***网要求的产品信息予以公告,挂网结果自公告之日起执行。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网后及时建立配送关系,并按时响应医疗机构发起的议价和采购需求。
附件: ***网申投诉结果公告表
****中心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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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2073/FTUdkYwBzWfgd2ZTy8M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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