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中心依据《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要求,挂网申报、核验工作已结束,***网信息进行公示(见附件)。
一、公示期: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6月28日
公示期内接收各相关企业的申诉质疑。如对公示的“***网信息结果”有疑问,请相关企业在公示期内登陆黑龙江省***网上申诉质疑。申诉质疑材料应包括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情况说明、佐证材料等三部分组成,缺少材料或逾期的不予受理。申诉质疑企业应对其提供的证明证言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按《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
公示期结束无异议药品可直接进行交易。
二、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451-****5688
技术电话:0451-****5635 85975682 189****5851
三、咨询窗口:哈尔滨市南岗区130-2****中心****楼“医药咨询”服务窗口。
附件:***网信息结果表
****中心
(****中心)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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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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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网信息结果表.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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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2073/NfnoTpABmLsr7pQGDA0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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