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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6年度临汾市租赁使用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征集公告

2026-03-10招标公告-公告议价山西 - 临汾市 - 尧都区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2026年度临汾市租赁使用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
省份/直辖市 山西 地区 临汾市 - 尧都区
采购单位 购买会员可见 联系方式 范斌 180****5666 点击查看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项目概况

****年度**租赁使用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本征集公告要求,在**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以下简称“电子卖场”)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

一、征集邀请

临****队 点击查看 拟对 ****年度**租赁使用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 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名称:临****队 点击查看

2、联系人:范斌

3、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4、联系地址:****机场大道智创汽车产业园

三、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年度**租赁使用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K*******************

3、征集项目简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号)、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号令)等规定,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供给能力,满足机动车驾驶人考试需求,临****队 点击查看采用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使用社会化考场。

4、适用于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序号 行政区划/采购单位
1 临****队 点击查看

5、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品目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预估采购数量 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1 1 **租赁使用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科目二(小车) 考试服务 元/人/天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2 2 **租赁使用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科目二(大车) 考试服务 元/人/天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3 3 **租赁使用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科目三(小车) 考试服务 元/人/天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4 4 **租赁使用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科目三(大车) 考试服务 元/人/天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1.分包名称: **租赁使用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科目二(小车)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租赁使用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科目二(小车)

2)服务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1 服务内容 基础要求 提供考试场地、考试车辆及相关考试服务
2 服务标准 管理制度及人员 1.建立音视频监控及存储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制度;建立考试应急预案和从业人员工作制度(提供相关制度;应急预案应包括停电、断网、车辆故障、事故、考试系统故障、音视频存储故障等情形的应对措施及处理办法) 2.建立考前检查、考场设施设备管理、考场秩序管理、考试车辆管理、考场安全管理、考场工作人员管理、记录台帐管理、考场场地巡查管理等相关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关制度并能够提供相应台帐) 3.配备承担咨询引导、场地巡查、安全管理、设备设施巡查及秩序维护等考场工作人员(提供岗位工作职责管理制度) 4.考场工作人员有明确的岗位工作职责管理制度,并缴纳社保(提供人员、职务、岗位职责、联系方式等,人员要有由考场建设主体缴纳的社保证明及无犯罪记录证明) 5.设立承担考试组织监督工作的岗位,有明确的人员、职务、岗位职责、联系方式等(建立数据安全员管理制度和出具数据安全承诺。明确人员、联系方式、职责,提供数据安全员社保证明及无犯罪记录证明) 6.可提供三年内的考试日志及考试设施日常维护台帐(提供有相应记录的台帐)
3 服务标准 考试车辆 1.考试车辆与备案一致,且所有人与考场建设主体一致,考试车辆正常年检并在保险有效期内(提供所有考试车明细、行驶证、保险凭证) 2.小型车考场C1车型不低于5辆。C2车型不低于2辆,其它车型不低于1辆。 3.设置有考试用车标志、车辆编号等(提供考试车实景照片) 4.考试车辆未安装除后视镜之外的间接视野装置、副离合等可辅助考试操作的装置,未固定油门、拆除原车座椅或头枕等;使用年限不应超过 8 年(提供考试车实景照片) 5.所有考试车辆均需缴纳商业保险(提供缴纳商业保险凭证,包括交强险、三者责任险、司机、乘客人员责任险等)
4 服务标准 考试区域 (一)场地 1.考场建设项目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 2.承担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人考试的考场应设置无障碍通道等设施。 (二)候考区 1.候考区入口设置考试流程图及对应管理设施的分布图。 2.候考区内设置公布考试项目、评判标准、收费标准、考试注意事项、考试员、考试工作纪律等公告设施。(按照公安部***号令及时更新候考区的相关内容) 3.设置考试员监督台、公示考试员和工作人员姓名、照片,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的设施。 4.设置考生自助签到设备和考试组织动态信息公告设备。 5.设置用于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的设备及安全管理的视频监控设备。 6.设置咨询台、休息座椅及饮用水、储物、医疗急救箱等便民服务措施,紧急出口或应急通道以及无障碍通道等。 7.设置门禁,门禁应验证考试预约信息并进行人脸识别,与考试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8.设置安检设备。 (三)机房 1.机房设置有独立出入口,具备独立管理条件;机房入口或内部配备有监控视频设备且全覆盖;内部温、湿度受控,地面铺设防静电地板。 2.考试过程音视频监控记录存储设备设置在机房内。 3.配有消防设施。 (四)控****中心 点击查看 1.配有考试区、候考区视频监控的显示设备。 2.配有专用的计算机用于考试过程管理和信息显示。 3.配有消防设施。 (五)出口 考场出口应配置门禁,门禁能验证考生是否电子签名。
5 服务标准 音视频监控 (一)考试项目监控 1.场地驾驶技能考场能提供每个考试项目的完整视频监控,并能反映考试车辆在本项目区域的运行情况。 2.能清晰分辨车辆类型、颜色、轮廓和考试车辆编号。 3.信****中心 点击查看的显示设备上自动报警 (二)考试区全景监控 1.控****中心 点击查看能够显示考试区全景视频监控。 2.场地驾驶技能小型汽车考场应同时覆盖整个考试区。 (三)驾驶室监控 1.控****中心 点击查看能显示每台考试车辆的驾驶室音视频。 2.能反映驾驶、副驾驶区域及考生考试时操作情况。 3.拍摄角度和清晰度应能分辨考生面部特征。 4.出现视频信号缺失、摄像****中心 点击查看自动报警。 5.应能与考试车辆进行实时双向通话。 (四)监控记录 音视频监控记录不能分段删除或修改,存储设备应满足 3 年存储需求并支持远程查询和访问。

3)服务人员组成要求:

序号 服务人员组成要求 资质要求 数量 计量单位
1 提供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整体推进工作。 提供有由考场建设主体缴纳的社保证明。 1

2.分包名称: **租赁使用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科目二(大车)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租赁使用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科目二(大车)

2)服务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1 服务内容 基础要求 提供考试场地、考试车辆及相关考试服务
2 服务标准 管理制度及人员 1.建立音视频监控及存储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制度;建立考试应急预案和从业人员工作制度(提供相关制度;应急预案应包括停电、断网、车辆故障、事故、考试系统故障、音视频存储故障等情形的应对措施及处理办法) 2.建立考前检查、考场设施设备管理、考场秩序管理、考试车辆管理、考场安全管理、考场工作人员管理、记录台帐管理、考场场地巡查管理等相关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关制度并能够提供相应台帐) 3.配备承担咨询引导、场地巡查、安全管理、设备设施巡查及秩序维护等考场工作人员(提供岗位工作职责管理制度) 4.考场工作人员有明确的岗位工作职责管理制度,并缴纳社保(提供人员、职务、岗位职责、联系方式等,人员要有由考场建设主体缴纳的社保证明及无犯罪记录证明) 5.设立承担考试组织监督工作的岗位,有明确的人员、职务、岗位职责、联系方式等(建立数据安全员管理制度和出具数据安全承诺。明确人员、联系方式、职责,提供数据安全员社保证明及无犯罪记录证明) 6.可提供三年内的考试日志及考试设施日常维护台帐(提供有相应记录的台帐)
3 服务标准 考试车辆 1.考试车辆与备案一致,且所有人与考场建设主体一致,考试车辆正常年检并在保险有效期内(提供所有考试车明细、行驶证、保险凭证) 2.大型车考场每车型不低于1辆。 3.设置有考试用车标志、车辆编号等(提供考试车实景照片) 4.考试车辆未安装除后视镜之外的间接视野装置、副离合等可辅助考试操作的装置,未固定油门、拆除原车座椅或头枕等;使用年限不应超过 8 年(提供考试车实景照片) 5.所有考试车辆均需缴纳商业保险(提供缴纳商业保险凭证,包括交强险、三者责任险、司机、乘客人员责任险等)
4 服务标准 考试区域 (一)场地 考场建设项目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 (二)候考区 1.候考区入口设置考试流程图及对应管理设施的分布图。 2.候考区内设置公布考试项目、评判标准、收费标准、考试注意事项、考试员、考试工作纪律等公告设施。(按照公安部***号令及时更新候考区的相关内容) 3.设置考试员监督台、公示考试员和工作人员姓名、照片,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的设施。 4.设置考生自助签到设备和考试组织动态信息公告设备。 5.设置用于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的设备及安全管理的视频监控设备。 6.设置咨询台、休息座椅及饮用水、储物、医疗急救箱等便民服务措施,紧急出口或应急通道等。 7.设置门禁,门禁应验证考试预约信息并进行人脸识别,与考试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8.设置安检设备。 (三)机房 1.机房设置有独立出入口,具备独立管理条件;机房入口或内部配备有监控视频设备且全覆盖;内部温、湿度受控,地面铺设防静电地板。 2.考试过程音视频监控记录存储设备设置在机房内。 3.配有消防设施。 (四)控****中心 点击查看 1.配有考试区、候考区视频监控的显示设备。 2.配有专用的计算机用于考试过程管理和信息显示。 3.配有消防设施。 (五)出口 考场出口应配置门禁,门禁能验证考生是否电子签名。
5 服务标准 音视频监控 (一)考试项目监控 1.场地驾驶技能考场能提供每个考试项目的完整视频监控,并能反映考试车辆在本项目区域的运行情况。 2.能清晰分辨车辆类型、颜色、轮廓和考试车辆编号。 3.信****中心 点击查看的显示设备上自动报警。 (二)考试区全景监控 1.控****中心 点击查看能够显示考试区全景视频监控。 2.场地驾驶技能小型汽车考场应同时覆盖整个考试区;大中型客货车考场同时覆盖除模拟项目外的其余所有考试项目衔接区域;轻型牵引挂车考场同时覆盖桩考、直角转弯、曲线行驶项目和考试项目衔接区域。 (三)驾驶室监控 1.控****中心 点击查看能显示每台考试车辆的驾驶室音视频。 2.能反映驾驶、副驾驶区域及考生考试时操作情况。 3.拍摄角度和清晰度应能分辨考生面部特征。 4.出现视频信号缺失、摄像****中心 点击查看自动报警。 5.应能与考试车辆进行实时双向通话。 (四)监控记录 音视频监控记录不能分段删除或修改,存储设备应满足 3 年存储需求并支持远程查询和访问。

3)服务人员组成要求:

序号 服务人员组成要求 资质要求 数量 计量单位
1 提供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整体推进工作。 提供有由考场建设主体缴纳的社保证明。 1

3.分包名称: **租赁使用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科目三(小车)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租赁使用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科目三(小车)

2)服务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1 服务内容 基础服务 提供考试场地、考试车辆及相关考试服务
2 服务标准 管理制度及人员 1.建立音视频监控及存储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制度;建立考试应急预案和从业人员工作制度(提供相关制度;应急预案应包括停电、断网、车辆故障、事故、考试系统故障、音视频存储故障等情形的应对措施及处理办法) 2.建立考前检查、考场设施设备管理、考场秩序管理、考试车辆管理、考场安全管理、考场工作人员管理、记录台帐管理、考场场地巡查管理等相关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关制度并能够提供相应台帐) 3.配备承担咨询引导、场地巡查、安全管理、设备设施巡查及秩序维护等考场工作人员(提供岗位工作职责管理制度) 4.考场工作人员有明确的岗位工作职责管理制度,并缴纳社保(提供人员、职务、岗位职责、联系方式等,人员要有由考场建设主体缴纳的社保证明及无犯罪记录证明) 5.设立承担考试组织监督工作的岗位,有明确的人员、职务、岗位职责、联系方式等(建立数据安全员管理制度和出具数据安全承诺。明确人员、联系方式、职责,提供数据安全员社保证明及无犯罪记录证明) 6.可提供三年内的考试日志及考试设施日常维护台帐(提供有相应记录的台帐)
3 服务标准 考试车辆 1.考试车辆与备案一致,且所有人与考场建设主体一致,考试车辆正常年检并在保险有效期内(提供所有考试车明细、行驶证、保险凭证) 2.小型车考场C1车型不低于5辆。C2车型不低于2辆,其它车型不低于1辆。 3.设置有考试用车标志、车辆编号等(提供考试车实景照片) 4.考试车辆未安装除后视镜之外的间接视野装置、副离合等可辅助考试操作的装置,未固定油门、拆除原车座椅或头枕等;使用年限不应超过 8 年(提供考试车实景照片) 5.所有考试车辆均需缴纳商业保险(提供缴纳商业保险凭证,包括交强险、三者责任险、司机、乘客人员责任险等)
4 服务标准 考试区域 (一)场地 1.考场建设项目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 2.承担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人考试的考场应设置无障碍通道等设施。 3.小型汽车的考试线路不少于3条,每条考试路线长度大于或等于3km。(提供考试路段线路图) 4.提供考试路段允许用于科目三考试的相关批复文件。 (二)候考区 1.候考区入口设置考试流程图及对应管理设施的分布图。 2.候考区内设置公布考试项目、评判标准、收费标准、考试注意事项、考试员、考试工作纪律等公告设施。(按照公安部***号令及时更新候考区的相关内容) 3.设置考试员监督台、公示考试员和工作人员姓名、照片,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的设施。 4.设置考生自助签到设备和考试组织动态信息公告设备。 5.设置用于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的设备及安全管理的视频监控设备。 6.设置咨询台、休息座椅及饮用水、储物、医疗急救箱等便民服务措施,紧急出口或应急通道以及无障碍通道等。 7.设置门禁,门禁应验证考试预约信息并进行人脸识别,与考试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8.设置安检设备。 (三)机房 1.机房设置有独立出入口,具备独立管理条件;机房入口或内部配备有监控视频设备且全覆盖;内部温、湿度受控,地面铺设防静电地板。 2.考试过程音视频监控记录存储设备设置在机房内。 3.配有消防设施。 (四)控****中心 点击查看 1.配有考试区、候考区视频监控的显示设备。 2.配有专用的计算机用于考试过程管理和信息显示。 3.配有消防设施。 (五)出口 考场出口应配置门禁,门禁能验证考生是否电子签名。
5 服务标准 音视频监控 (一)考试项目监控 1.能清晰分辨车辆类型、颜色、轮廓和考试车辆编号。 2.信****中心 点击查看的显示设备上自动报警。 (二)考试区全景监控道路驾驶技能考场对三条考试路线全程安装视频监控。 (三)驾驶室监控 1.控****中心 点击查看能显示每台考试车辆的驾驶室音视频,可随机调取车辆实时及历史音视频,在后排发声后监控室可听到。 2.能反映驾驶、副驾驶区域及考生考试时操作情况。 3.拍摄角度和清晰度应能分辨考生面部特征。 4.出现视频信号缺失、摄像****中心 点击查看自动报警。 5.应能与考试车辆进行实时双向通话。 (四)监控记录 1.应能按考生姓名、身份证明号码、考试时间、考试车辆等关键字段进行查询和回放。 2.音视频监控记录不能分段删除或修改,存储设备应满足 3 年存储需求并支持远程查询和访问。

3)服务人员组成要求:

序号 服务人员组成要求 资质要求 数量 计量单位
1 提供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整体推进工作。 提供有由考场建设主体缴纳的社保证明。 1

4.分包名称: **租赁使用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科目三(大车)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租赁使用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科目三(大车)

2)服务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1 服务内容 基础服务 提供考试场地、考试车辆及相关考试服务
2 服务标准 管理制度及人员 1.建立音视频监控及存储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制度;建立考试应急预案和从业人员工作制度(提供相关制度;应急预案应包括停电、断网、车辆故障、事故、考试系统故障、音视频存储故障等情形的应对措施及处理办法) 2.建立考前检查、考场设施设备管理、考场秩序管理、考试车辆管理、考场安全管理、考场工作人员管理、记录台帐管理、考场场地巡查管理等相关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关制度并能够提供相应台帐) 3.配备承担咨询引导、场地巡查、安全管理、设备设施巡查及秩序维护等考场工作人员(提供岗位工作职责管理制度) 4.考场工作人员有明确的岗位工作职责管理制度,并缴纳社保(提供人员、职务、岗位职责、联系方式等,人员要有由考场建设主体缴纳的社保证明及无犯罪记录证明) 5.设立承担考试组织监督工作的岗位,有明确的人员、职务、岗位职责、联系方式等(建立数据安全员管理制度和出具数据安全承诺。明确人员、联系方式、职责,提供数据安全员社保证明及无犯罪记录证明) 6.可提供三年内的考试日志及考试设施日常维护台帐(提供有相应记录的台帐)
3 服务标准 考试车辆 1.考试车辆与备案一致,且所有人与考场建设主体一致,考试车辆正常年检并在保险有效期内(提供所有考试车明细、行驶证、保险凭证) 2.大型车考场每车型不低于1辆。 3.设置有考试用车标志、车辆编号等(提供考试车实景照片) 4.考试车辆未安装除后视镜之外的间接视野装置、副离合等可辅助考试操作的装置,未固定油门、拆除原车座椅或头枕等;使用年限不应超过 8 年(提供考试车实景照片) 5.所有考试车辆均需缴纳商业保险(提供缴纳商业保险凭证,包括交强险、三者责任险、司机、乘客人员责任险等)
4 服务标准 考试区域 (一)场地 1.考场建设项目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 2.大中型客货车考试线路不少于2条,每条考试路线长度大于或等于**km。(提供考试路段线路图) 3.提供考试路段允许用于科目三考试的相关批复文件。 (二)候考区 1.候考区入口设置考试流程图及对应管理设施的分布图。 2.候考区内设置公布考试项目、评判标准、收费标准、考试注意事项、考试员、考试工作纪律等公告设施。(按照公安部***号令及时更新候考区的相关内容) 3.设置考试员监督台、公示考试员和工作人员姓名、照片,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的设施。 4.设置考生自助签到设备和考试组织动态信息公告设备。 5.设置用于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的设备及安全管理的视频监控设备。 6.设置咨询台、休息座椅及饮用水、储物、医疗急救箱等便民服务措施,紧急出口或应急通道等。 7.设置门禁,门禁应验证考试预约信息并进行人脸识别,与考试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8.设置安检设备。 (三)机房 1.机房设置有独立出入口,具备独立管理条件;机房入口或内部配备有监控视频设备且全覆盖;内部温、湿度受控,地面铺设防静电地板。 2.考试过程音视频监控记录存储设备设置在机房内。 3.配有消防设施。 (四)控****中心 点击查看 1.配有考试区、候考区视频监控的显示设备。 2.配有专用的计算机用于考试过程管理和信息显示。 3.配有消防设施。 (五)出口 考场出口应配置门禁,门禁能验证考生是否电子签名。
5 服务标准 音视频监控 (一)考试项目监控 1.能清晰分辨车辆类型、颜色、轮廓和考试车辆编号。 2.信****中心 点击查看的显示设备上自动报警。 (二)考试区全景监控 道路驾驶技能考场对两条考试路线全程安装视频监控。 (三)驾驶室监控 1.控****中心 点击查看能显示每台考试车辆的驾驶室音视频,可随机调取车辆实时及历史音视频,在后排发声后监控室可听到。 2.能反映驾驶、副驾驶区域及考生考试时操作情况。 3.拍摄角度和清晰度应能分辨考生面部特征。 4.出现视频信号缺失、摄像****中心 点击查看自动报警。 5.应能与考试车辆进行实时双向通话。 (四)监控记录 1.应能按考生姓名、身份证明号码、考试时间、考试车辆等关键字段进行查询和回放。 2.音视频监控记录不能分段删除或修改,存储设备应满足 3 年存储需求并支持远程查询和访问。

3)服务人员组成要求:

序号 服务人员组成要求 资质要求 数量 计量单位
1 提供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整体推进工作。 提供有由考场建设主体缴纳的社保证明。 1

(3)商务要求:

1.分包名称:**租赁使用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科目二(小车)

1) 服务交付或者实施的地域范围:**

2)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3) 支付条件:根据约定条款支付

4) 违约责任:

视情节轻重采取暂停服务、取消资格、解除合同等处理方式

5) 解决争议的方式:

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分包名称:**租赁使用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科目二(大车)

1) 服务交付或者实施的地域范围:**

2)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3) 支付条件:根据约定条款支付

4) 违约责任:

视情节轻重采取暂停服务、取消资格、解除合同等处理方式

5) 解决争议的方式:

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分包名称:**租赁使用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科目三(小车)

1) 服务交付或者实施的地域范围:**

2)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3) 支付条件:根据约定条款支付

4) 违约责任:

视情节轻重采取暂停服务、取消资格、解除合同等处理方式

5) 解决争议的方式:

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分包名称:**租赁使用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科目三(大车)

1) 服务交付或者实施的地域范围:**

2)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3) 支付条件:根据约定条款支付

4) 违约责任:

视情节轻重采取暂停服务、取消资格、解除合同等处理方式

5) 解决争议的方式:

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报价要求:

1.分包名称:**租赁使用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科目二(小车)

序号 报价内容 计价单位 供应商报价类型 最高限价区间/固定价 价格权重
1 **租赁使用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科目二 (小车) 单价 0.**元-8.**元 ***.**%

2.分包名称:**租赁使用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科目二(大车)

序号 报价内容 计价单位 供应商报价类型 最高限价区间/固定价 价格权重
1 **租赁使用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科目二(大车) 单价 0.**元-**.**元 ***.**%

3.分包名称:**租赁使用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科目三(小车)

序号 报价内容 计价单位 供应商报价类型 最高限价区间/固定价 价格权重
1 **租赁使用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科目三(小车) 单价 0.**元-8.**元 ***.**%

4.分包名称:**租赁使用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科目三(大车)

序号 报价内容 计价单位 供应商报价类型 最高限价区间/固定价 价格权重
1 **租赁使用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科目三(大车) 单价 0.**元-**.**元 ***.**%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1年 。

五、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分包名称:**租赁使用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科目二(小车)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供应商需在**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中上传带有签章的《响应函》扫描文件,扫描文件需清晰。
2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供应商需在**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中上传带有签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扫描文件,扫描文件需清晰。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 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驾驶人考试服务,不包含驾驶人培训、训练等内容。
2 供应商提供土地使用性质证明及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宗地图 考场建设用地土地性质为非耕地、林地等指定用地;土地所有权或土地租用合同为业主方;土地租用合同中租用年限和考场用地可使用年限,租用期不得低于2年。
3 供应商提供考场基本信息应与备案信息一致 供应商提供《考场基本情况登记表》并加盖公章。
4 消防安全证明 具有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或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2).分包名称:**租赁使用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科目二(大车)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供应商需在**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中上传带有签章的《响应函》扫描文件,扫描文件需清晰。
2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供应商需在**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中上传带有签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扫描文件,扫描文件需清晰。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 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驾驶人考试服务,不包含驾驶人培训、训练等内容。
2 供应商提供土地使用性质证明及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宗地图 考场建设用地土地性质为非耕地、林地等指定用地;土地所有权或土地租用合同为业主方;土地租用合同中租用年限和考场用地可使用年限,租用期不得低于2年。
3 供应商提供考场基本信息应与备案信息一致 供应商提供《考场基本情况登记表》并加盖公章。
4 消防安全证明 具有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或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3).分包名称:**租赁使用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科目三(小车)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供应商需在**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中上传带有签章的《响应函》扫描文件,扫描文件需清晰。
2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供应商需在**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中上传带有签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扫描文件,扫描文件需清晰。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 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驾驶人考试服务,不包含驾驶人培训、训练等内容。
2 供应商提供土地使用性质证明及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宗地图 考场建设用地土地性质为非耕地、林地等指定用地;土地所有权或土地租用合同为业主方;土地租用合同中租用年限和考场用地可使用年限,租用期不得低于2年。
3 供应商提供考场基本信息应与备案信息一致 供应商提供《考场基本情况登记表》并加盖公章。
4 消防安全证明 具有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或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4).分包名称:**租赁使用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科目三(大车)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供应商需在**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中上传带有签章的《响应函》扫描文件,扫描文件需清晰。
2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供应商需在**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中上传带有签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扫描文件,扫描文件需清晰。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 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驾驶人考试服务,不包含驾驶人培训、训练等内容。
2 供应商提供土地使用性质证明及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宗地图 考场建设用地土地性质为非耕地、林地等指定用地;土地所有权或土地租用合同为业主方;土地租用合同中租用年限和考场用地可使用年限,租用期不得低于2年。
3 供应商提供考场基本信息应与备案信息一致 供应商提供《考场基本情况登记表》并加盖公章。
4 消防安全证明 具有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或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六、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七、资格审查方法和标准

1.分包名称: **租赁使用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科目二(小车)

(1)、资格审查方法:

征集人按照供应商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2)、资格审查标准:

符合采购需求及相关资质要求 征集人应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征集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的要求,审查供应商是否具备入围资格。审查内容包括: 1)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2)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2.分包名称: **租赁使用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科目二(大车)

(1)、资格审查方法:

征集人按照供应商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2)、资格审查标准:

符合采购需求及相关资质要求 征集人应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征集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的要求,审查供应商是否具备入围资格。审查内容包括: 1)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2)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3.分包名称: **租赁使用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科目三(小车)

(1)、资格审查方法:

征集人按照供应商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2)、资格审查标准:

符合采购需求及相关资质要求 征集人应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征集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的要求,审查供应商是否具备入围资格。审查内容包括: 1)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2)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4.分包名称: **租赁使用社会化考场服务项目科目三(大车)

(1)、资格审查方法:

征集人按照供应商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2)、资格审查标准:

符合采购需求及相关资质要求 征集人应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征集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的要求,审查供应商是否具备入围资格。审查内容包括: 1)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2)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征集人接受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九、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申请规则

征集公告发布后至框架协议期满前,供应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随时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征集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供应商。

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

十、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

征集人收到供应商提交的加入框架协议申请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gov.cn 点击查看)、“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gov.cn 点击查看)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当天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一、供应商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的要求

申请的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卖场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

十二、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

**

十三、是否另行签订书面框架协议:

十四、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

1、对乙方承诺的服务和实际提供的服务以及相关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2、对乙方承诺的协议价格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符合协议的行为进行调整,如服务对象对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承诺的服务和价格或提供的服务质量问题向甲方投诉,甲方接到投诉后有权进行核查,如情况属实可要求乙方及时纠正,或根据《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取消乙方的会议定点资格;

4、甲方通过“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系统”对乙方接待党政机关会议业绩自动统计,作为下一轮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的参考依据;

5、有权在媒体上公布乙方履行协议情况。

6、办理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相关事宜。

甲方的义务:

1、公布定点场所的名称、地理位置及协议价格等信息;

2、依据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制度以及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结算方式等财务管理手段,约束党政机关到定点场所开会。

乙方的权利:

1、会议举办单位不能出示有效证明,证明其属于协议服务范围的,乙方有权拒绝向其提供协议价格的服务;

2、会议举办单位要求虚开发票、提取现金、开支与会议无关费用的,乙方有权拒绝。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公开征集文件的要求,提供本协议规定的会议服务。在协议期内,乙方必须持有和确保下列证照处于合法有效期内: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客房、食品经营、卫生、特种行业、消防安全许可证。乙方对提交的资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如有虚假信息对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2、在协议期内,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接待机关事业单位举办会议,并执行协议价格。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保持各项设备、设施完好,具备履行协议的能力;如乙方设备、设施发生足以影响接待能力的重大变化,应在变化发生后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协议。如甲方解除协议,应在乙方书面通知到达**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签订解除协议确认书。

3、乙方的设施设备、清洁卫生、服务质量等要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不得因价格优惠而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质量。

4、乙方按照约定协议价格向单位举办会议提供会议服务,并承诺提供的协议价格不得随市场价格波动而提高。当服务对象与乙方在价格和服务方面发生争议时,乙方有义务主动出示本协议书。

5.乙方的名称(包括发票开具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要及时通知甲方,并在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和“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系统“上做相应更改。

6、乙方应具备上网条件,应当在结算时通过“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系统”打印电子结算单,供会议举办单位报销使用。

7、乙方应如实开具发票,提供费用原始明细单据,供会议举办单位报销使用。

8、乙方应具备信用卡收款条件,方便使用公务卡结算。

9、乙方应于本协议签署后的1个月内,在“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系统”上完成饭店的注册、协议价格等信息填报、本协议的影印件、饭店位置图的上传等工作,并通知甲方进行审核。

**、乙方在“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系统”注册的饭店名称与发票开具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应在网上注明。

十五、采购合同文本

详见附件

十六、补充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电子卖场,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电子卖场(https://****.cn 点击查看),进入电子卖场。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电子卖场-操作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流程,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电子卖场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电子卖场供应商库。

(2)供应商应当使用**省公共资源交易互认的**CA、北京CA、天威诚信CA、颐信CA四家颁发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使用供应商证书及签章登录电子卖场投标(响应)客户端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在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证书及签章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4)电子卖场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电子卖场→右侧智能客服

***服务电话:********** 点击查看

CA及签章服务: 电子卖场首页一操作指南模块进行下载

2.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十七、其他说明

1、全市所有考场均本着自愿建设、自行投资、风险自担、责任自负的原则进行建设,如因相关政策的变化,对考场所造成的后果和影响均由考场自行承担。

2、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须赔偿对方上年度付款总额**%的违约金。

4、因一方违约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赔偿金额不超过上年度付款总额。

5、双方未尽事宜可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该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或终止合同的,双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

征集人:临****队 点击查看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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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2106/cWmm15wBMCkdNEte8Jz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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