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广州南沙发展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开展广州南沙发展燃气有限公司2026年办公室空气质量治理项目,现就本项目的服务以公开询价形式选择成交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响应。有关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范围、内容
1、项目简介:发包人委托对位于广州市南沙区星河COCOPARK办公场所11层的室内空间进行空气治理,区域包括:20个房间及过道,单次治理总面积约1300平方米(该面积为室内实用面积,实际治理需包含室内壁橱、夹板、地毯等,请报价时综合考虑,相关释放源面积不额外计算),计划治理次数2次,均在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具体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2、项目内容:甲醛、苯、甲苯、二甲苯、TVOC及氨治理。
3、服务地点:广州市南沙区番中公路黄阁段35号11层。
二、资格条件: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响应人至少应同时具备省级室内环境污染治理机构资质等级证书甲级、省级公共环境清洁消毒服务机构资质等级证书甲级、室内(车内)环境净化治理服务施工等级评价证书甲级资质及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响应人从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签订过至少一项同类空气治理服务业绩:同类业绩要求单份合同项目治理面积不低于 1 万平方米。业绩签订主体仅限报价响应人自身,不含母公司、子公司及其他合作方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人不允许有挂靠或转包的行为。
5、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了《响应承诺函》。
三、项目报价原则
1、本项目报价包括完成本合同标的事项的全部费用,以及税费和其它费用等一切支出。
2、本项目以固定总价形式报价,不随物价水平以及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四、开启、评审、成交及合同签订
1、经评审,通过资格审查并满足响应采购文件的用户需求书及合同条款,不含税金额报价最低的且不超过项目预算的合格报价响应人推荐为首选成交候选人,报价次低为第二成交候选人。若全部报价响应人的报价均明显高于同类服务或产品的市场价格水平,采购人有权取消本次成交结果。
2、价格校核:若总报价大写与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若总报价与单价乘以数量的结果不一致,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修正。
3、如果两家或以上的合格报价响应人的评审价格相同且为最低报价,则摇珠决定首选成交候选人。
4、如所有评审价格均高于项目预算价,则将所有响应人的评审价从低到高排序,按排序与响应人沟通,最先接受预算价的报价人为首选成交候选人。
5、若全部响应人的评审价均高于项目预算且不接受项目预算,则本次询价失败。
6、成交结果由采购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7、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格式见附件2),询价文件、成交人的报价文件作为合同附件,合同经采购人审核盖章后实施。
8、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将成交人资格转给第二成交候选人。
五、采购人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六、响应文件要求
1、***平台(https://****.com.cn)***平台(https://****.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2、***平台(https://****.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采购,参加本项目报***平台进行注册[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南沙发展燃气有限公司”]。已注册为“投标人”或“供应商”的报价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3、响应人与其他响应人的电脑机器特征码不一致(***平台的检索信息为准)。当响应人与其他响应人的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时,相关报价均无效。
4、提交的响应报价文件应在封面及要求处加盖公章;报价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函、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情况)等以及报价响应人在满足响应文件全部要求的基础上,自行认为有必要补充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
响应文件须制作成签字盖章版的纸质文档后,以清晰扫描***平台报价界面的附件栏。
5、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日10:00(北京时间)前,逾期拒收。***平台(https://****.com.cn),在截止时间之前在线响应报价,并上传响应文件。
七、潜在报价人或报价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异议书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异议受理之日起1日内作出答复。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南沙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路****号401
邮编:511458
联系人:沈工
电话:020-****7229
八、报价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的,提出异议的报价人可以在收到或应当收到异议答复书的10日内,书面向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起异议申诉(格式详见公告附件2)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
地址:****道****号****中心
监督电话:020-****2032
九、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南沙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路****号401
联系人:沈工
电话:020-****7229
邮箱:sh****@****.****.cn
***平台及响应客户端使用问题,请于周一至周五 8:30-12:00 / 14:00-17:30拨打服务专线:020-****0929。
广州南沙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签章位置)
2026年 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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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2111/oVM0cZ4BMqitpwL5eGn_.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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