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当涂发电有限公司竞价公告
竞价单编号:NJJD-313429-202610-068
马鞍山当涂发电有限公司就市场煤采购进行公开竞价,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基本信息
1. 煤种:烟煤
2. 采购数量:10,000吨
3. 交货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马鞍山当涂发电有限公司
4. 交货日期:2026-10-15 至 2026-11-20
5. 运输方式:水运
6. 交货价格:到厂价
7. 数量验收方式:厂方
8. 质量验收方式:厂方
9.货款结算方式:在煤炭到马鞍山当涂发电有限公司接卸验收后,卖方将货权转移给买方后,买方将结算单告之卖方,卖方核对无误后,开具增值税发票同买方结算煤款,买方在收到卖方增值税发票后的30天内付清所有货款。。
10. 是否含税:含税
二、***平台
***平台(http://www.****.com)
三、时间安排
1. 竞价模式:一次报价
2. 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2026-10-11 10:44:57
四、质量标准
|
煤炭指标 |
单位 |
典型值 |
拒收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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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热量(收到基低位) |
kcal/kg |
≥4,000 |
<3,800 |
|
收到基全硫St,ar |
% |
≤ 1 |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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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基挥发份Var |
% |
17 |
≤16 |
|
收到基灰分Aar |
% |
||
|
全水分(Mt)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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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干基内水(Mad) |
% |
||
|
粒度 |
m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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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熔点(ST) |
℃ |
≥1,300 |
|
|
哈式可磨系数(HGI) |
HGI |
五、奖惩标准
合同煤量对应的整批次收到基硫分,若1.0%<收到基硫份≤1.1%时,收到基硫份以1.0%为基准,每超0.01%,按0.2元/吨进行扣款,不足0.01按比例计算;若1.1%<收到基硫份≤1.2%时,分段考核:收到基硫分在1.0%<收到基硫份≤1.1%时,按上述规定扣款;超过1.1%的部分,收到基硫份以1.1%为基准,每超0.01%,按0.3元/吨进行扣款,不足0.01%按比例计算;若1.2%<收到基硫份时,由买方主导协商。
收到基挥发份<17.00%但≥16.00%,每下降1.00%,扣款2.00元/吨(核算扣款不足1.00%按1.00%计算,以17%为基准扣款)。收到基挥发份<16.00%,由买方主导协商。
灰熔点考核:灰熔点(ST)不满足买方生产要求,按以下考核:1300度>灰熔点(ST)≥1250度,按3元/吨进行罚扣;1250度>灰熔点(ST),按5元/吨进行罚扣。
热值以Qnet,ar:4000kcal/kg为基准。
以合同的“发热量”为基准,实际交货热值每增加1kcal/kg,价格增加(基准价格/基准热值)元/吨。每降低1kcal/kg,价格降低(基准价格/基准热值)元/吨。若实际交货热值低于基准热值100kcal/kg以上,则超过100 kcal/kg以上部分,每降低1kcal/kg,价格降低(2×基准价格/基准热值)元/吨;实际交货热值低于基准热值200 kcal/kg时,由买方主导协商。(热值计价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五位,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最终奖罚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数量核定:数量以吨为计量单位,【四舍五入保留到个位】。煤炭数量以买方码头皮带称(或地磅等)计量的验收数量为结算依据。如果卖方对煤炭数量结果有异议时,双方可共同对卸煤过程的录像及皮带秤(地磅等)校验数据进行复查分析。若无异常,按买方验收数量结算;若有异常,双方协商解决。
江船报港到卸载完毕离港时间合计七天,如超出,滞期费率按0.5元/吨天由买方付给卖方。江船到达当涂公司码头后,应立即报港(报港时间为每天8:00至17:00时,特殊情况除外。)卖方人员及运输船只上的随船人员若不经许可进入码头等生产区域,将考核卖方20000元/次,同时若私自进入生产区域造成伤害,由卖方承担一切责任。依照国家环保要求,江船停靠码头卸货期间,船舶用电须用码头岸电,严禁船舶启动发电机,否则将考核卖方1000元/次。到厂船舶接卸须听从当涂公司调遣,如不听从调遣,按20000元/次考核。船舶靠码头卸货不得用水冲洗甲板,否则按20000元/次考核。船上人员在船上的一切安全风险由卖方和船上人员自行承担。
备注:中标单位按10元/吨缴纳履约保证金。
六、争议解决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买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2.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执行单位:马鞍山当涂发电有限公司
2. 联系人:邹磊
3. 联系电话:0555-***2282
八、备注
受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平台由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负责运营。 平台对煤炭竞价实行有偿服务,兹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价服务费收费主体单位: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 二、竞价服务费交纳对象:煤炭供应商(不含承运等供应商)。 三、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1元/吨(含税)。 四、竞价服务费收取及确认规则 ***平台《供应商须知》、《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 五、竞价服务费缴费账户: 账户名称: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 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1171101040013921 大额支付行号:103100017111 税务登记号:91460200MA5TGN5W6D 邮寄地址:****街****号****楼邮政编码:100040 ***平台首页。
九、合同附件
市场煤采购合同标准模板(到厂交货).docx
十、平台监督举报通道
平台监督举报电话: 010-****1255; 平台监督举报邮箱: d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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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2165/1hm1I6EBLRKCxEZf8eC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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