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人就夏荷充电站合作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招商,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一)项目名称:夏荷充电站合作经营项目
(二)合作模式:合作期间,招商人提供夏荷充电站约5000㎡硬底化场地面积、4200kVA用电负荷,运营商开展合法合规的充电及相关配套服务经营,运营商负责投资安装充电设备,***平台对接及线上运营引流管理,双方按照运营商所投资充电设备产生的充电服务费进行分成,合作分成比例由运营商报价,报价文件请参照附件一。
二、运营商资格要求
(一)运营商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运营商经营范围须包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三)运营商充分了解国家法律法规,无行贿等犯罪行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运营商投资的充电设备必须符合以下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验收时需提供):
1.整机要求:能实时监测BMS 数据异常、电池热失控、枪头过温等动态数据,设备应配有充电桩性能监测、充电状态监测、被充电设备状态监测功能。
2.性能要求:支持双枪同充功能;充电设备的实际输出功率不小于99%的额定功率。
3.兼容新老国标车充电接口。
4.须满足充电设备能够在充电过程中对充电汽车的动力电池的安全事故进行100%预警,包括1)电池组内温度偏高;2)热失控。充电设备须满足通过过载电测试、充电口渗透测试、云平台渗透测试、内部系统隔离检查测试、0TA 安全测试通讯安全测试、锁止装置检查、恶意超充测试、控制跳闸点程序覆盖、充电桩防火墙配置内容等安全合规测试。
5.充电模块、监控模块须提供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具备CNAS 或CMA 标识的检验报告。
6.充电设备整机具有型式试验报告(需提供复印件)。
不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运营商文件视为无效。
三、合作期限
合作年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截至2028年9月30日止。
四、获取招商文件
(一)获取招商文件方式: 2026年6月29日至2026年7月7日,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联系招商人获取。
(二)招商人联系地址:****街****号****城****楼。
(三)招商人联系人:何先生,电话:185****3347,电子邮箱:33****@****.com。
五、报价文件的提交
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14时00分,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城投充电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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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2177/duB4EZ8BLRKCxEZfrHG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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