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更新改造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 医疗区 锅炉更新改造采购意向公开如下,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 改造方案
( 一) 将原有的 2 台蒸汽锅炉、3 台常压热水锅炉、2 台汽水换热的容积式换热器以及其他附属设备拆除,并更换成全新的低氮常压热水锅炉、蒸汽发生器、空气源热泵机组,放置在路面花坛处 ( 根据花坛处路面实际情况安放 ),所需长 30 米,宽 5 米,确保 医疗区 采暖、生活热水的正常运行 。
( 二) 消毒室 (现有 2 台灭菌器)、厨房 (4 台蒸箱、2 个粥锅、制剂室的蒸汽供应选用全新 3 台 1T 的蒸汽发生器 。
( 三) 门诊部 100 张床位和 50 位医护人员的热水供应,选用全新
2 台 10 匹空气能热泵机组;****楼顶屋面;
( 四) 住院部 1000 张床位、2.7 万㎡采暖面积的取暖、热水供应 、 ****中心张床位和食堂的热水供应,选用全新的制热总量不低于 2788KW 的燃气低氮常压热水锅炉 。
二、 设备基本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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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设 备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位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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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低氮燃气常压热 水 锅 炉设备 |
制 热 量: 1400 KW ,工作压力:常压 氮氧化物排放 : ≤30mg/m³ 外形 尺寸: ≤ 3700 mm (长) * 1800 mm (宽) * 2200 mm (高) 热 效率: ≥96% |
2 |
台 |
设备放置路面花坛处,为供住院部的采暖、生活热水使用;****中心、厨房生的活热水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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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低氮燃气蒸汽发 生器设 备 |
蒸 汽出力: 1 t / h 氮氧化物排放 : ≤30mg/m³ 外 形尺寸: ≤ 2720 mm (长) * 1600 mm (宽) * 2200 mm (高) 热 效率: ≥96% |
3 |
台 |
设备放置路面花坛处, 为食堂 (4 台蒸箱、2 台粥锅)、****中心、 制 剂中心提供蒸汽供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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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原 有 设备拆除外运, 新 增锅炉及蒸汽发 生器系统配套安装、 调试 |
原 蒸汽锅炉以及附属设备、热水锅炉、 定 压补水装置、汽水换热器等设备的拆 除 及 外运,新增蒸汽发生器、热水锅炉 及 其附属设备的安装及调试;包含但不限 于全自动软水器 (出水量 3 t 、双阀双 罐 、流量型 )、蒸汽系统软化水箱 (容积 3 t , 304 不锈钢材质)、高位开式膨胀水 箱 (容积 1.5 m ³ ,304 不锈 钢材质 )、生 活热水水箱 (容积 60 t , 304 不锈钢)、 分气 缸 (直径 300,三进三出, 不锈钢材质 ) 各 1 套;采暖循环泵、 生 活 热水循环泵、生活热水水箱与板换之 间 循环泵、接至住院部生活热水水泵、 接 ****中心生活热水水泵及接至厨房 生 活 热水水泵各 2 台;采暖和生活热水 板 换各一套,燃气管道的更换;热力系统的施工,新增设备撬装箱体的供应安 装 ; 锅炉 群 控柜; |
1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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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空气能热泵设备 供 应 及安装调试 |
10 匹 主机 2 台、配套水泵、控制柜、管 道、 保 温 、 水泵电缆、阀门等配件 供 应安装调试 ; |
1 |
项 |
设备 ****楼顶屋面 , 为供应 门诊 部 100 张床位和 50 位医护人员的热水 使用。 |
三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营业执照;
( 2)投标人须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
( 3)投标人须配备 锅炉 安装项目负责人 (具有 锅炉 安装上岗证书 )。
( 4)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 3 年 01 月~ 2023年 06 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本企业的 202 3 年 01 月~ 2023年0 6 月的缴费证明;
( 5)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投标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
四 、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当实事求是、具体详细、理由充分,意见建议是否采纳均不影响后续采购活动,我院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作书面回复。
五 、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葛老师
电话: 0519-****4533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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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220/J9mbyooBti326gA4a3w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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