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嘉艮建设咨询事务所受委托,****中心医院窗帘采购与安装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3半年内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心医院窗帘采购与安装
2、招标编号:SHXM-00-20191118-1375(代理机构内部编号:jsfscg19-46916)
3、预算编号:16-19-46916004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窗帘采购与安装,包括医用隔断帘,全遮光布帘,全遮光阳光面料卷帘,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5、交付地址:****中心医院指定的项目现场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供货、安装,交付及验收。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454000.00元(国库资金:454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11-18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11-25 16:00:00截止,登录“***网”(http://www.****.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有)3)营业执照4)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其中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以社会保险费征收收据等缴款凭证或《****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表》(缴费状态应为“正常缴费”)为准5)中小企业声明函(注:以上资料需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的证明(网上查询打印,加盖投标人公章上传)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11-18 16:00:00至2019-11-25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网上提交报名资料后须至现场复核。原件查验,收取复印件(与网上报名资料一致,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审核。现场复核时间:2019 年11月18日至 2019 年11月25日,上午 9:00 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点:上****街****弄7号702室。审核通过后,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11-29 14: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11-29 14: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街****弄7号702室
2、磋商地点:上****街****弄7号702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3.网上投标回执4.***网的笔记本电脑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及 电子文档1份,纸质投标文件的商务标与技术标装订成一册。投标文件电子版单独包装壹份,电子文档内包括技术标标书、商务标等全部内容。投标电子文件中的投标单位简称必须使用中文名称,光盘外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所有包装均为密封包装,封口处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章(或签字)6.无疑问回复函(原件)7.投标保证金收据8.样品实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平台(简称:***平台)(网址:www.****.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平台***平台中的“***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八、联系方式
| 采购人: | ****中心医院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嘉艮建设咨询事务所 |
| 地址: | ****路****号 | 地址: | 上****街****弄7号702室 |
| 邮编: | 201500 | 邮编: | 200540 |
| 联系人: | 华民 | 联系人: | 王培娟 |
| 电话: | 57316597 | 电话: | 67297778 |
| 传真: | / | 传真: | 021-****77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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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25/6wKIfW4BKBST69Pf1ms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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