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沪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多功能血液净化机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 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和专业服务能力;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 如供应商是投标货物制造厂家,应同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上述两证不可相互替代、覆盖;如供应商是经营销售企业,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适用于第三类医疗器械)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应当与上述证件及附件限定内容一致;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 ***网上招标,投标方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多功能血液净化机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201019-121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3-20-08869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多功能血液净化机,1台,本项目招标限价为730000元。(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技术需求)
5、交付地址:按甲方采购需求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45日
7、采购预算金额:800000.00元(国库资金:80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采购项目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残疾人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9、最高限价:730000元
10、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45日
11、项目联系人:何英俊
12、电话:152****2683
1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0-10-29 18: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11-05 18:00:00截止,登录“***网”( http://www.****.gov.cn )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如不是三证合一请分别上传三证)2.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3.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注册证;4. 提供“信用中国”***网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不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如上传的资料是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10-29 18:00:00至2020-11-05 18: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报名材料成功后须于2020年11月5日16:00***网上审核并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售价均为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逾期未正确上传报名文件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0-11-20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0-11-20 10: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gov.cn
2、开标地点:****路****号开标室1。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提供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CA***网的笔记本电脑、***网卡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网”、“ http://www.****.gov.cn”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培训,答疑,收费等相关内容
九、联系方式
| 采购人:上海市宝山区大场医院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沪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路****号 | 地址:****路****号 | |
| 邮编:200444 | 邮编:200040 | |
| 联系人:瞿敏 | 联系人:何英俊 | |
| 电话:66****42 | 电话:152****2683 | |
| 传真:/ | 传真:021-****7810 |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25/WGkgd3UBTpIQ8hpjd54n.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