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8月至9月采购意向公开 如下: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
| 1 | 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服务 | 为加强本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消费知情权,2015年本市颁布了《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办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并于2015年10月1日正式***平台,同时2021年发布了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品种目录(2021版),由9大类20项追溯品种增加为11类44项追溯品种,为追溯工作的有效、科学运行,为本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监管人员提供咨询服务及加强追溯的宣传推广力度故建立本项目。 | 2779000 | 2022年08月 | |
| 2 | 社区居民食品安全知识普及——食品安全宣传栏 | 保障食品安全是建设健康中国、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内容,为全面贯彻落实《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积极推****城市建设,***平台,****城市创建工作,向社会公开征集社区宣传栏,***网***平台,提升市民食品安全知晓度和满意度。 | 432000 | 2022年08月 | |
| 3 | 东部片区进口冷链食品核酸监测 | 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环境同防”的工作部署,根据《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冷链食品分级分类处置技术指南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45 号)、《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51号)、《上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2021版)》(沪肺炎防控办〔2021〕195号)、《进口冷链食品中转查验库新冠病毒核酸采样检测指南》(沪疾控危监〔2020〕73号)等文件要求,对进口冷链食品相关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产品进行全覆盖监测和全方位管控,督促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抓好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持续强化新冠肺炎风险防范措施,防范冷链食品新冠肺炎污染风险。 对涉进口冷链食品的重点场所、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开展全面监测,严格落实“天天有采样、周周有重点、月月全覆盖”要求,将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列为重点场所,以生鲜、冷冻水产品、畜禽肉类食品为重点采样品种,以接触冷链食品的设备设施、用具表面为重点环节,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 2246300 | 2022年08月 | |
| 4 | 西部片区进口冷链食品核酸监测 | 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环境同防”的工作部署,根据《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冷链食品分级分类处置技术指南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45 号)、《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51号)、《上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2021版)》(沪肺炎防控办〔2021〕195号)、《进口冷链食品中转查验库新冠病毒核酸采样检测指南》(沪疾控危监〔2020〕73号)等文件要求,对进口冷链食品相关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产品进行全覆盖监测和全方位管控,督促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抓好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持续强化新冠肺炎风险防范措施,防范冷链食品新冠肺炎污染风险。 对涉进口冷链食品的重点场所、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开展全面监测,严格落实“天天有采样、周周有重点、月月全覆盖”要求,将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列为重点场所,以生鲜、冷冻水产品、畜禽肉类食品为重点采样品种,以接触冷链食品的设备设施、用具表面为重点环节,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 1096000 | 2022年08月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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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125/g1wOSIIBNbl4zXRd23W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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