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2024年重点任务的通知》文件精神,积极应对老年医疗和护理问题,满足群众多样性住院陪护需求,结合我院实际,拟定《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无陪护”病房试点工作方案》。拟选择1家服务单位,负责承接医院两个骨科病区的无陪护病房护理员相关服务项目,配合护理部和各科室做好护理员的管理工作,承接患者的生活照护,并由服务公司根据医院考核代发护理员工资。本项目暂定试行期为0.5年,0.5年后根据实际运行情况确定后期方案。
一、采购方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医院。
二、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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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试行期 |
预算单价(人/月) |
数量(人) |
总预算(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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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无陪护”病房试点采购项目 |
6个月 |
600元 |
12 |
43200元 |
三、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开始提供服务,服务期0.5年。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提供本项目服务能力的独立法人;
3.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价须知
实行一次性报价,最高限价43200元,所有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文件均为无效标。开标时提供盖有公章的报价明细单。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制定投标文件,并具体说明其投标响应情况。凡不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废标的重要商务和重要技术条款(参数),其投标将被拒绝,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六、领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及投标人所需资料、开标时间
1.领取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9月17日至2024年9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逾期不再受理。
(2)地点:绍****楼****中心办公室线下获取。
(3)领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
①介绍信(写明单位、联系人电话、邮箱信息等)。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不是本人来投标,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④在效期内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开标时间:2024年9月25日上午9:30。
3.开标地点:绍****楼会议室。
4.投标时应递交的资料:
(1)介绍信(写明单位、联系人电话、邮箱信息等)。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不是本人来投标,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项目报价单原件加盖公章。
(5)在效期内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其他需要阐明的观点、说明的情况(如有)
(以上资料装入档案袋并密封并加盖公章,未密封或未加盖公章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七、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现场开标,拆封装有投标人递交资料的密封档案袋,总报价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出现并列第一的情况,以现场抽签的形式决定中标人。
八、合同签订及相关约定
1.评标结束后,***网站公示1天,公示结束后发出成交通知书,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之前中标投标人需提供成交通知书原件;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开始提供服务,服务期0.5年;
3.合同履行期间,投标人承诺的报价不因市场因素和政策因素的变动而调整;
4.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包括所有税金、管理、劳务费、保险等项目所需一切费用;
5.付款方式:项目试运行结束后一次性支付。
九、联系方式
1、名称: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
地址:绍兴****大道****号
传真:0575-****0528
项目联系人(询问):茅女士、白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0528
质疑联系人:李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5-****5311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路****号
传真:0575-****4859
联系人:谷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5-****0212
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
2024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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